福建省新聞出版局近日轉發新聞出版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管理的通知》,在福建省範圍內部署開展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環節的整治工作。
根據有關通知要求,凡不具備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資質的出版單位,今後一律不得安排中小學教輔材料選題,不得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非教輔類報刊一律不得超越業務範圍刊登教輔內容。嚴格執行選題論證制度、稿件“三審”責任制度和“三校一讀”制度,確保出版物的內容質量和編校質量;嚴禁任何形式的買賣書號、刊號等違法違規行為。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印刷複製管理,印刷複製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嚴格履行印刷複製委託程序,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管理,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一律不得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發行活動;嚴禁教輔材料出版發行中的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嚴禁違規收取費用或向中小學生和家長統一徵訂、搭售教輔材料等。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質量管理,對不符合質量規定和標準的中小學教輔材料,由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停止出版發行、全部召回銷毀,並對有關單位給予警告處理,對問題嚴重的給予限期停業整頓處理或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管理,嚴禁出版單位採取高定價、低折扣的形式推銷中小學教輔材料;嚴禁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在中小學教輔材料編寫、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等環節,以拿取回扣、索要贊助等方式違規收取費用。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市場管理,嚴查出版物市場。
福建省新聞出版局還向社會公佈了舉報電話:0591-875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