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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調解醫療糾紛的“寧波解法”正式固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1日 10時25分   來源:寧波市人民政府網站

    引入第三方調解醫療糾紛的“寧波解法”,正式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8月31日上午,倍受關注的國內首個醫療糾紛預防處置法規《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條例》獲得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

    被國內稱為醫療糾紛的“寧波解法”實施近四年來,先後調處終結各類醫療糾紛近2000件。患方對第三方介入處置醫療糾紛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接近100%。

    作為醫療糾紛處置第三方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一個完全中立的機構,同時引入了保險公司的理賠機制,這是“寧波解法”成功的關鍵所在。法規明確,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療糾紛不收取費用,調解工作經費由本級人民政府保障。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承擔工作職責過程中,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及時便民、耐心細緻、廉潔自律,接受醫患雙方的監督和有關部門、組織的監督、考核。應當建立調解工作制度,規範調解工作流程,並將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組成人員予以公示,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而且,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醫療調解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調解申請予以受理並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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