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王東峰帶領檢查組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展中秋節、國慶節食品市場監管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王東峰強調,各級工商部門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胡錦濤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和國家工商總局的有關要求,加大中秋節、國慶節食品市場監管執法力度,維護食品市場秩序,切實保障節日食品市場消費安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中秋、國慶佳節。
王東峰一行先後到北京市朝陽區松榆裏市場、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雙井店、北京博欣快捷食品超市等地進行了檢查。從檢查情況看,節日食品市場特別是中秋月餅市場繁榮、品種豐富、價格平穩,沒有發現過度包裝和搭售商品的現象。檢查過程中,王東峰與市場、超市負責人和市場內經營戶及消費者親切交談,詢問、了解節日食品市場尤其是月餅消費的有關情況,認真檢查了超市和經營戶的月餅進貨臺賬以及質量檢驗報告等,仔細查看了月餅的包裝、保質期以及有無搭售其他商品的情況。王東峰指出,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要切實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嚴把月餅等食品進貨關,按批次索取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切實做到不進、不存、不銷不合格月餅等食品,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及搭售其他商品的行為,對已到保質期的月餅等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切實對消費者負責;要進一步完善經營者內部自律機制,嚴格食品質量管理責任和企業內部食品質量監控體系,切實把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落到實處;有條件的經營企業要積極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加強經營食品質量技術監控,積極探索計算機網絡化管理,建立健全電子臺賬,切實提高管理和自律能力。
王東峰一行還深入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商務中心區工商所進行檢查和調研,看望和慰問一線監管執法人員。在聽取基層工商所和北京市工商局負責同志的有關工作彙報後,王東峰對北京市工商部門在加強中秋節、國慶節期間食品市場監管工作中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北京市工商局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強化措施,嚴格監管,工作紮實,行動迅速,成效顯著,為保障首都節日食品市場消費安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應當充分肯定。
王東峰強調,中秋節將近,接著又是國慶節,保障中秋節、國慶節食品市場消費安全,特別是月餅市場消費安全,任務艱巨,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各地工商部門要從服務科學發展、保障改善民生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做好“兩節”食品市場,特別是月餅市場的專項檢查。
——更加高度重視“兩節”食品市場的監管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各地工商部門要在鞏固前一階段市場整治成果的基礎上,再接再厲,把“兩節”食品市場監管作為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內容,增強大局觀念、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切實把“兩節”市場監管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深入開展“兩節”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各地工商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節日市場消費量大、消費者申訴舉報多以及群眾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品種、傳統節日食品,突出農村、城鄉結合部、城市社區、旅遊景區及車站碼頭等重點區域,結合本地食品市場和節日市場的特點,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集中時間,集中執法力量,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月餅等食品和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食品市場秩序。在流通環節市場檢查中發現的違法線索,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促進源頭治理,形成監管合力,務求取得新的實效。
——強化“兩節”食品市場日常監管,積極構建長效管理機制。一是要嚴把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堅持先證後照,依法規範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核發行為,確保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同時,要積極配合或會同有關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依法查處和取締食品無證無照經營行為。二是要加強食品質量的監管。各地工商部門要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切實把好食品的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要嚴格依法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製度,督促食品經營者依法查驗食品生産者、供貨者提供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以及食品質量檢測的批次報告和證明文件。監督經營者加強對銷售月餅等食品包裝、標識、生産日期、保質期和有關儲存條件等的檢查,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控制機制。經營者在檢查中發現有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對不主動退市的,工商部門要依法責令退市或強制退市。對退市的食品要建立健全管理規程和制度,防止退市食品改頭換面再次流入市場。同時,要強化食品抽樣檢驗工作,突出工作重點,增加抽檢頻次。對經過抽樣檢驗並依法確認的不合格食品,要依法查處。要加強食品抽樣檢驗結果的綜合分析、評估、利用,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組織,促進源頭治理和行業自律;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發佈消費警示和消費提示,促進提升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三是要嚴格規範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嚴厲查處過度包裝、搭售其他商品、虛假宣傳、標識不規範、銷售不合格月餅等食品或超過保質期食品等違法行為。
—— 認真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嚴肅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暢通消費維權渠道,努力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快速便捷、熱情週到的消費諮詢和維權服務。要進一步完善12315申訴舉報工作的相關制度和機制,對消費者的申訴和舉報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要引導和督促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切實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責任,促進消費糾紛解決在源頭、化解在基層。對其他部門移交、媒體提供的案件線索,要組織專門人員,依法快速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總局辦公廳、食品司、宣傳中心和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區委區政府的有關負責同志隨同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