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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實現審計準則持續等效 推動共同繁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5日 15時50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2011年9月5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與香港會計師公會在香港簽署審計準則持續等效聯合聲明,確認新修訂的內地審計準則與明晰化後的香港審計準則實現持續等效。財政部副部長、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長李勇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蔡永忠出席簽字儀式併發表講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陳毓圭與香港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張智媛作為雙方代表簽署了該項聲明。

    李勇會長在簽字儀式上表示,審計準則等效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內地與香港審計準則實現持續等效,有利於促進兩地資本市場的發展,維護金融秩序穩定,提高國際化水平,推動兩地會計行業的共同繁榮。希望雙方在兩地及國際會計事務中進一步深化合作,為財務報告的高質量和經濟金融的穩定做出更多的貢獻。

    香港會計師公會蔡永忠會長在簽字儀式上表示,簽署聯合聲明,顯示雙方致力緊密合作,根據2007年所簽署聲明的精神,達致兩地審計準則持續等效。現今資本市場趨向全球化,企業有意積極參與跨境集資活動,訂立一套全球通用的審計準則非常重要。聯合聲明標誌著雙方在維持高質量的國際審計準則方面的努力成果。

    實施審計準則國際趨同戰略,是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推動行業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審計準則國際趨同的基礎上,2007年12月6日內地與香港達成審計準則等效認同,確立了兩地審計準則持續等效認同機制。最近幾年,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著手開展國際審計準則明晰項目,並於2009年2月27日正式完成該項目。明晰化後的國際審計準則進一步明確了準則要求、提高了準則質量。

    2010年6月,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了明晰化後的香港審計準則,以保持與明晰化後的國際審計準則趨同。明晰化後的香港審計準則與明晰化後的國際審計準則的生效日期均為會計期間始於2009年12月15日及之後的財務報表審計。為了保持與明晰化後的國際審計準則的持續趨同,按照准則國際趨同原則,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2009年初啟動了對內地審計準則的重大修訂。修訂後的內地審計準則已于2010 年11月1日正式發佈,並將於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訂後的內地審計準則與明晰化後的香港審計準則的質量得到顯著提升。根據兩地審計準則持續等效認同機制,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積極推進並富有成效地開展了準則持續等效認同工作。本次簽署聯合聲明,標誌著兩地會計行業的合作取得新的成果。

    中聯辦、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及在香港參加2011年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會計師行業交流研討會的兩岸四地會計職業組織的代表應邀參加了簽字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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