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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假日辦通知:做好2011年國慶節假日旅遊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9日 10時03分   來源:旅遊局網站

關於做好2011年國慶節假日旅遊工作的通知
假日辦[20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2011年國慶節即將到來。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圍繞“安全、質量、秩序、效益”四統一的假日旅遊工作目標,結合2011年“中華文化遊”這一主題,精心組織、儘早安排本地區假日旅遊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國慶節假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障假日旅遊安全

    (一)堅持安全第一。國慶節假期歷來是出境遊、自駕遊等較為集中的時段。今年以來,境內外影響旅遊安全的各種不確定因素有所增多,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進一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保障假日旅遊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全面開展安全檢查,認真排查安全隱患。要針對國慶節假期各類旅遊節慶活動多的特點,加強安全審查和管理,嚴格審批把關,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二)保障出行安全。公安、交通、鐵道、民航等部門要強化假日旅遊交通等重點環節的動態監管,加強安全警示標誌和警力部署,嚴查非法運營和超時超載運營,嚴防重特大旅遊交通事故發生。鐵路、民航、交通等部門要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科學調配運力,避免大規模遊客滯留,並做好因航班延誤、旅客滯留的應急和後續服務工作。要密切關注國慶節假日期間的氣象變化,確保不良天氣條件下安全運行。要採取提前預訂、增加售票窗口、網上購票等方式,方便廣大群眾出行購票。要根據通行流量的情況,開放高速公路收費道口,增設臨時收費道口,提高車輛通行效率。

    (三)落實安全責任。旅遊、鐵道、民航、交通、外交、公安、衛生、安監、質檢、氣象等部門要明確企業安全生産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並將責任落實到人。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強化旅遊安全綜合協調管理,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值守,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督促有關部門和企業切實做好假日旅遊安全工作。

    (四)排查安全隱患。9月20日前,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組織旅遊接待單位認真開展安全大檢查,對飛機、火車、汽車、遊船、輪渡、纜車等遊客運輸工具,對攀岩、蹦極、漂流、射擊等安全事故易發項目和大型遊藝設備,對容易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及群體傷亡的大眾娛樂場所、賓館旅店、餐館攤點,要重點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完善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遊客人身安全。

    二、提升旅遊服務水平

    (五)豐富旅遊産品。要大力營造國慶節假日旅遊亮點,引導廣大遊客積極開展鄉村旅遊、紅色旅遊、文化旅遊和休閒度假旅遊。積極開發針對不同消費群體的觀光、度假、休閒旅遊産品,做好郵輪遊船、自駕遊、探險遊、露營房車遊等個性化旅遊活動的服務引導工作。文化、教育、體育、旅遊等部門要積極組織內涵豐富、形式多樣、特色鮮明,健康、文明、向上的旅遊活動。發展改革(物價)、商務、工商等部門要切實做好假日市場商品供給工作,保持市場物價穩定。

    (六)提高服務質量。引導旅遊接待單位開展誠信服務、文明服務,提高信息諮詢、運輸售票、住宿餐飲服務、導遊參觀、醫療衛生等服務質量和水平。重點旅遊景點景區要做好重點地段擴容、安全防護設施修繕、旅遊高峰時段分流等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紅色旅遊導遊員、講解員的接待講解、導遊服務水平,切實保障紅色旅遊的質量。

    (七)規範市場秩序。發展改革(物價)、商務、工商、旅遊等部門要加強旅遊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哄抬物價、非法經營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旅遊部門要重點查處“零負團費”、強迫與變相強迫消費、挂靠承包和城市“一日遊”中的不規範行為。督促旅行社規範使用合同範本,加強對出境遊的監管。各級旅遊、工商、物價、商務等部門加強協調,及時通報監管信息,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聯合執法,共同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

    三、確保工作運轉通暢

    (八)完善信息服務。旅遊、氣象、衛生、食品檢疫等部門要及時發佈住宿、飲食、氣象、衛生等出行信息,擴大信息發佈渠道和受眾面,引導遊客合理安排出遊。氣象部門要做好天氣預報和出行提示工作,為群眾出行提供及時有效的氣象信息服務。旅遊部門要加強對探險遊等特種旅遊活動的安全引導和提示,提高遊客防範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旅遊接待單位要建立快速有效的災害性天氣的預警發佈機制,減少災害威脅。

    (九)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通過中央和地方媒體聯動、集中報道與日常報道結合的方式,廣泛報道各地豐富多彩的旅遊活動,弘揚誠信經營和文明旅遊之風,營造祥和喜慶的旅遊氛圍。要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全面、準確地發佈相關公共服務信息,主動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

    (十)落實值班制度。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按照假日旅遊協調工作規則,認真做好應急值守、安全檢查、信息報送、公佈電話等工作,確保聯絡通暢、運轉高效。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規定時限內上報。因瞞報、遲報等延誤處置時機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對相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9月2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旅遊景區的假日辦要向社會公佈旅遊投訴和諮詢電話,節日期間要24小時值班並及時有效處理遊客投訴。各省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將本地區假日旅遊的市場預測情況、準備工作、有關工作建議等有關信息,于9月20日前報全國假日辦。

    特此通知。

                                               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聯絡電話:010-65201735
    傳 真:010-65201700
    電子郵箱:jiari@cnta.gov.cn

    附:2011年國慶節黃金周各級假日辦值班、投訴電話報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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