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福州、廈門兩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所有設區市初步實現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福州、廈門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全省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達到30%,福州、廈門市達到50%。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
從源頭“瘦身”,垃圾減量是治理的根本途徑。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將大力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料,限制包裝材料過度使用,促進包裝物回收再利用。組織凈菜和潔凈農副産品進城,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推廣使用城市燃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減少灰渣産生。
逐步推行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單獨收運,引導生活垃圾資源化回收企業到社區、家庭從事垃圾回收。加強餐飲業和單位餐廚垃圾分類收集管理,建立餐廚垃圾排放登記制度,加強對餐廚垃圾産生、轉運、處理全過程監控。
“十二五”期間,各設區市每年要確定不少於20個的垃圾分類試點生活小區和機關單位。各地要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制定試點實施方案,加快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改造,生活小區垃圾分類處理列入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評比內容。
加強資源利用方面,到2015年,全省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採用焚燒處理的比例力爭達到70%。福州、廈門、泉州市應在今年底前啟動建設餐廚垃圾處理廠,爭取在2012年底前建成;其他設區市在2015年底前建成餐廚垃圾處理廠。加快城鎮生活污水廠污泥處理處置工作,2014年底前,全省所有城鎮生活污水廠污泥實現安全處理處置。
意見指出,福建省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在垃圾處理場建設、環衛清掃保潔等領域優先推行産業化和市場化運作。同時,嚴格執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取得符合國家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收入,在徵收企業所得稅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積極培育生活垃圾資源化回收企業,鼓勵企業參與廢品回收,並享受國家、省循環經濟的相關優惠政策。
據了解,省政府將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對未能按期完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任務的縣、市,暫停當地環保模範城市、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等評比工作。(記者 潘園園 吳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