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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創新舉措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14日 09時41分   來源: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

    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總體部署,重慶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立足實際,大膽探索創新,建立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比全國提前4年實現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一、進展情況及主要做法

    一是提前覆蓋。重慶市委三屆七次全委會決定,2011年底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擴展到全市40個區縣,參保率達到80%以上,確保全市300多萬60歲以上的老年居民每月領到不少於80元的養老金。為此,重慶市增加財政投入36億元,分三批開展試點。2009年7月,在15個區縣開展了首批試點;2010年10月,又將15個區縣納入試點範圍;2011年4月啟動餘下10個區縣試點工作,提前實現全覆蓋。截至2011年7月,全市參保人數達到1049萬,參保率80.7%。共發放養老金43.38億元,其中中央轉移支付8.43億元,市和區縣財政分別承擔20.97億元和13.98億元。試點工作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全市涉農信訪量下降40%,農村老人贍養糾紛明顯減少。

    二是創新制度。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主要政策上與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保持一致,制度上突出三大特點:一是城鄉一體。全市將城鄉居民納入一個制度統籌解決,一步到位,在全國率先實行基金市級統籌。目前參保城鎮居民118萬人,農村居民931萬人。二是提高標準。全市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80元,比國家標準高25元;同時對獨生子女父母和年滿7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各增發10元養老金;對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後,按本人12個月養老金標準發給一次性死亡補助金。三是鼓勵繳費。對60歲以上老人,除執行不繳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的國家規定外,還可自願選擇一次性繳費,繳費部分另外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提高養老待遇。

    三是強化經辦。建立“村社受理、鄉鎮辦理、區縣處理、市級管理”的服務體系,全市40個區縣經辦機構和1012個鄉鎮社保所落實專兼職工作人員5300余人,10978個村(社)都配備1至2名協辦員。市、區縣和鄉鎮經辦工作平臺共增加事業編制1005名。市和區縣財政落實專項經費7000萬元,部分區縣建立與工作成效挂鉤的日常工作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全市投入385萬元研發了全市統一的業務軟體,業務操作系統覆蓋到全市所有鄉鎮。參保人員繳費通過金融機構代扣代繳,養老待遇委託金融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組織村社幹部和大學生“村官”代辦,讓群眾“足不出村”即可參保。

    四是加強配合。重慶市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納入全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人社、財政、公安、宣傳、計生、殘聯、民政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認識統一,落實責任部門和專門聯絡人,遇重大問題和事項隨時開會專題研究,特事特辦,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地方財政承擔的資金由市和區縣財政按照總體6:4的比例承擔。公安部門共為參保人員補辦居民身份證150萬張,宣傳部門開展廣泛宣傳活動,實現入戶宣傳率100%,資料發放率100%,老百姓政策知曉率100%。爭取金融機構支持,實行批量開戶和一月內多次報盤多次扣款。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是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

    二、下步工作

    重慶市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重點圍繞不斷提高參保率,繼續大力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2011年底前,全市城鄉居民參保率達到80%以上,所有參保的60歲以上老人每月領到不少於80元的養老金。為此,重點要抓好四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宣傳發動,實現應保盡保。以政策宣講為先導,以擺明事實為重點,以廣泛深入為目標,強化宣傳針對性、有效性,引導中青年人員積極參保。二是進一步充實基層力量,提高經辦能力。加大對區縣和鄉鎮經辦平臺“人、財、物”投入,實現信息採集準、參保登記實、基金徵繳好、待遇發放快的工作目標。三是進一步完善信息系統,確保數據安全。建立規範、高效、安全的業務信息系統,數據實現全市集中管理,動態掌握全市業務經辦和政策執行情況。四是進一步落實財政補貼,保障資金到位。做好市和區縣財政補貼資金籌措,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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