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各級財政繼續加大投入,不斷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中職免費和國家助學體系等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設,為從源頭上減少教育亂收費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和重要的制度保障。但治理教育亂收費還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一些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和公辦幼兒園仍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以各種方式違規收取擇校費、贊助費、跨片費、捐資助學費、支教費等,且亂收費數額逐年遞增。為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收費行為,維護學生家長自身權益,9月20日,省發展改革委重申甘肅省義務教育階段和公辦幼兒園收費政策及價格投訴舉報電話,歡迎學生家長積極投訴舉報,提供亂收費線索、證據。
據介紹,甘肅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是:農村地區僅保留代收費項目作業本費,其中小學每生每學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13元。城市地區保留課本費、作業本費兩項代收費項目,其中課本費按照教育部門規定必訂教材課本定價據實收取,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政策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作業本費仍執行小學每生每學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13元的規定。除上述規定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其他收費行為均屬亂收費。
甘肅省公辦幼兒園收費政策是:幼兒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幼兒園可收取保育教育費和只限于幼兒本人學習、生活所需的伙食費、體檢費、臥具費等確需由幼兒園統一代辦的費用,除此以外,未經批准,不得再向幼兒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幼兒園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幼兒入園挂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費用。
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甘肅省幼兒園根據辦學質量和條件,劃分為省級示範,省級一類,標準化(原二、三類幼兒園)和非標準化幼兒園(原四類幼兒園)等四類,不同類別的幼兒園執行不同等級的收費標準。未達等級標準的幼兒園,其保育教育費按非標準化幼兒園收費標準的80%執行。代收費用應單獨管理、專款專用。嚴格按照代收代辦、收支相抵、據實核算、多退少補、期末公佈的原則執行。幼兒園收取保育教育費應辦理《收費許可證》,憑證收費;應按照國家規定,採取多種形式,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向家長和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省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局同時重申了價格(收費)投訴舉報電話:12358。(記者牛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