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國慶62週年本市綵燈開放活動的安全、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決定於2011年9月30日至10月3日,對全市部分地區採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
一、交通管制時間:9月30日至10月3日每天15時30分至23時30分。
二、交通管制範圍:(一)機動車管制範圍。浦西地區:從東大名路/溧陽路路口起,沿溧陽路——長治路——天潼路——曲阜路——西藏路——北京路——成都路——重慶路——淮海路——人民路——東門路至黃浦江邊組成的範圍(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機動車通行。浦東地區:從百步街/濱江大道路口起,沿百步街——陸家嘴環(北)路——陸家嘴環(南)路——拾步街至黃浦江邊組成的範圍(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機動車通行。(二)非機動車管制範圍:從南蘇州路/河南路路口起,沿河南路——人民路——新開河路至黃浦江邊組成的範圍(含上述道路),禁止非機動車通行。
三、高架道路、隧道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管制期間,延安高架西藏路下匝道封閉,延安高架(南北高架以東)禁止一切車輛通行(除進入延安東路隧道和外灘隧道的車輛以外),其他高架道路正常通行。復興東路隧道、大連路隧道、人民路隧道、新建路隧道、外灘隧道等隧道正常通行,延安東路隧道只允許延安高架福建路上、下匝道進出浦東的車輛通行。盧浦大橋、南浦大橋、楊浦大橋正常通行。
四、地鐵、輪渡、觀光隧道管理措施:關閉軌道交通二號線、十號線南京東路站。黃浦江東金線輪渡視情實施東向西單向停航。黃浦江人行觀光隧道關閉。
五、人行天橋、地下人行通道管理措施:交通管制區域內的人行天橋、地下人行通道關閉,同時禁止行人通行。
執行任務的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郵政車、押運車以及持有《國慶通行證》的車輛准許進入交通管制範圍。屆時,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市中心綵燈開放區域的實際情況,視情提前或推遲交通管制時間,擴大或縮小交通管制範圍。
上海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