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了!9月30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行新聞通氣會向全省通報這一好消息:10月1日起,河南月最低工資標准將由現行的800元、700元、600元分別調整為1080元、950元和820元。
省轄市最低工資標準過千元
據悉,河南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800元、700元、600元分別調整為1080元、950元、8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9元、7.9元、6.8元分別調整為10.2元、8.9元、7.7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1年10月1日起執行。
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河南省將各地區分別劃分為一、二、三類行政區域,分別執行高、中、低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如鄭州市、洛陽市、開封市等18個省轄市及省直管縣鞏義市屬一類行政區域範圍;新鄉縣、安陽縣、臨潁縣等屬二類行政區域範圍;開封縣、淅川縣、沈丘縣等屬三類行政區域範圍。
據悉,今年以來,全國已有18個省、市、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繳納“三險一金”
通氣會上,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河南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從2010年7月1日起執行的。以往河南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即“三險一金”,用人單位需另行支付。自今年10月1日起,河南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在構成上將與原勞動部頒發的《最低工資規定》並軌。
該負責人強調,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的項目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內容。 (記者 楊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