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鐵10號線“9·27”事故調查組6日公佈事故調查結果,認定“9·27”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責任事故。依照有關規定,12名事故責任人員受到嚴肅處理。
9月27日14時37分,地鐵10號線兩列列車在豫園站至老西門站下行區間百米標176處發生追尾事故,造成295人到醫院就診檢查,目前還有70人住院和留院觀察,無人員死亡。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中央領導同志分別作出了重要指示。市委書記俞正聲,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等市委、市政府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並到醫院看望傷員,了解情況。通過積極努力,事故的應急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平穩有序。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會同市建設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並邀請市檢察院組成上海地鐵10號線“9·27”事故調查組,並成立第三方專家組,全程參與事故調查過程。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專家論證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受傷情況及直接財産損失,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整改措施。
經事故調查組查明,在未進行風險識別、未採取有針對性防範措施的情況下,申通集團維保中心供電公司簽發了不停電作業的工作票,並經上海地鐵第一運營有限公司同意,9月27日13時58分,上海自動化儀錶股份有限公司電工在進行地鐵10號線新天地車站電纜孔洞封堵作業時,造成供電缺失,導致10號線新天地集中站信號失電,造成中央調度列車自動監控紅光帶、區間線路區域內車站列車自動監控面板黑屏。地鐵運營由自動系統向人工控制系統轉換。
此時,1016號列車在豫園站下行出站後顯示無速度碼,司機即向10號線調度控制中心報告,行車調度員命令1016號列車以手動限速(RMF)方式向老西門站運行。14時,1016號列車在豫園站至老西門站區間遇紅燈停車,行車調度員命令停車待命。14時01分,行車調度員開始進行列車定位。14時08分,行車調度員發佈調度命令,交通大學站至南京東路站上下行區段實行電話閉塞法行車。
14時35分,1005號列車持路票從豫園站發車。14時37分,1005號列車以54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進到豫園站至老西門站區間彎道時,發現前方有列車(1016號)停留,隨即採取制動措施,但由於慣性仍以35公里/小時的速度與1016號列車發生追尾碰撞。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地鐵行車調度員在未準確定位故障區間內全部列車位置的情況下,違規發佈電話閉塞命令;接車站值班員在未嚴格確認區間線路是否空閒的情況下,違規同意發車站的電話閉塞要求,導致地鐵10號線1005號列車與1016號列車發生追尾碰撞。
依照有關規定,12名事故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給予申通集團地鐵10號線調度控制中心運營副調度員施瑾留用察看一年、調離調度工作崗位處分;給予10號線調度控制中心調度長湯志華、10號線調度控制中心副經理(主持工作)闊康、申通集團總調度所副主任朱利敏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申通集團運營中心副總經理兼總調度所主任戴祺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地鐵運營一公司老西門站值班員貝宇、地鐵運營一公司總經理朱效潔、申通集團維保中心供電公司副總經理沈建強、申通集團維保中心供電公司總經理王育才行政記過處分。申通集團副總裁兼運營中心總經理邵偉中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降級處分。申通集團總裁俞光耀、申通集團董事長應名洪對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事故調查組還責成申通集團對此次事故中負有責任的其他相關人員,按企業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上海市安全監管局依據《安全生産法》、《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對申通集團按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給予經濟處罰。
事故調查組認為申通集團存在執行規章制度不嚴、應急管理不到位,設備設施維護、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問題,要求申通集團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以人為本,安全至上,優化完善地鐵運行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加強培訓,進一步健全特大型城市地鐵運營的管理機制,不斷提升城市地鐵運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