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6日從安徽省國資委獲悉,《安徽省與中央企業合作發展項目省直接調度暫行辦法》日前出臺,投資規模5億元以上在建的、正在開展前期準備工作的、新簽約的“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等4大類合作發展項目被納入省直接調度範圍。
出臺《暫行辦法》,旨在進一步掌握全省與中央企業合作發展情況,督促項目推進進程,及時反映項目在推進落實過程中存在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簽約項目儘早落地建設、儘早竣工投産。
根據《暫行辦法》,列入省直接調度的合作發展項目範圍主要包括:一是投資規模在5億元以上的在建、正在開展前期準備工作、新簽約的“工業和信息化”項目;二是投資規模在10億元以上的在建、正在開展前期準備工作、新簽約的“服務業及其他”項目;三是投資規模在15億元以上的在建、正在開展前期準備工作、新簽約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四是對各地提請省直接調度、或雖未達到上述投資規模,但經省裏認定的對産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重大牽引作用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項目。
《暫行辦法》自本月起執行。對納入省直接調度的合作發展項目,省推進辦建立了從簽約到竣工的全過程動態監測數據庫,並指定具體工作人員“一對一”聯絡,加大直接調度的力度和調度頻率,及時掌握項目推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