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交管局安監部門就進一步強化排查接送學生、幼兒車輛再次部署,要求各區縣交警支隊立即責令貨車、農用車等接送學生車輛停止接送學生,依法查處報廢、非法改裝和拼裝、超員等交通違法。
各交警支隊將集中檢驗排查出的接送學生、幼兒車輛,逐車建立重點車輛管理檔案,逐車教育提示車輛駕駛人並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逐人核查駕駛人駕駛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不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經歷、最近3年有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及發生過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酒駕醉駕交通違法,一律立即責令停止接送學生並向駕駛人和乘車學生發書面提示;各交警支隊要聯合區縣教育局在學校、幼兒園門前攔檢登記送學生車輛,排查應覆蓋轄區縣全部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核查轄區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數量、車型、運營類型、車輛所有人、納管單位、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並詳細登記;排查發現用貨車、農用車等接送學生的車輛應登記,立即責令車主停止接送學生並向駕駛人和乘車學生發書面提示;依法查處報廢車、非法改裝和拼裝車、超員車等交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