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艾滋病預防工作的通知
人口辦科技〔201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計生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口計生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紮實履行《艾滋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賦予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的艾滋病預防工作職責,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現對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進一步做好艾滋病預防工作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開展艾滋病預防工作的重要性
艾滋病是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大傳染病,預防和控制艾滋病,關係到國家安全和民族興衰。當前,我國艾滋病防治工作面臨一些新情況,雖然疫情快速上升的勢頭有所減緩,病死率有所下降,但艾滋病流行形勢依然嚴峻,部分地區和人群疫情已進入高流行狀態,傳播方式更加隱蔽,性傳播已成為主要傳播途徑,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人群和流動人群防控工作難度加大,防治任務十分艱巨。當前,我國已婚育齡群眾約5.5億,流動人口約2.2億,且大部分流動人口處於性活躍期。加強育齡人群和流動人口的艾滋病預防工作,對減緩艾滋病從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擴散、提高育齡群眾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負有預防艾滋病的重要職責
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網絡是抗擊艾滋病的重要力量,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承擔著預防艾滋病的法定職責。《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應當利用計劃生育宣傳和技術服務網絡,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向育齡人群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時,應當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商、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廣播電影電視等部門應當組織推廣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應網絡”。《通知》進一步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網絡,向育齡人群、流動人口宣傳艾滋病防治知識”。因此,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切實擔負起預防艾滋病的相關責任。
三、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識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加大對《條例》、《通知》等法規文件的貫徹力度,積極創新宣傳手段,廣泛深入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普及。要採用擺放展板、發放宣傳材料、人口學校宣講、開展針對性諮詢等形式,在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內營造艾滋病防治宣傳氛圍。要重視元旦、春節、三八婦女節、計劃生育協會會員活動日、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紀念日的宣傳契機,組織艾滋病防治知識集中宣傳。要借助“你在他鄉還好嗎”和流動人口“關懷關愛”專項活動等人口計生系統的品牌項目,做好艾滋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流動人口的自我保健意識。要注意開發運用互聯網、手機等新型傳播媒介,不斷拓展宣傳教育渠道。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切實發揮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艾滋病預防宣傳作用,在向群眾提供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的過程中,組織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大力開展艾滋病宣傳諮詢服務。要將艾滋病疫情行勢、生殖健康知識、艾滋病防治知識、艾滋病防治政策納入宣傳諮詢的重要內容。要向群眾宣傳使用安全套是阻斷艾滋病經性傳播的有效途徑,積極推廣使用安全套,做好已婚育齡人群安全套免費發放和農民工的安全套發放工作。要充分利用流動服務車深入鄉村和技術服務人員上門隨訪的服務形式,向廣大育齡群眾提供艾滋病宣傳諮詢。
四、切實加強艾滋病預防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從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以對黨和國家負責、對民族長遠發展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把艾滋病預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要組織學習《條例》和《通知》精神,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開展預防艾滋病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和有效性。要落實工作經費,制定工作計劃,建立工作制度,抓好任務落實。要加強對各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宣傳諮詢能力。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查找存在問題,積極開展地區間的經驗交流和學習,切實履行好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的艾滋病預防職責。
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