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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進文化改革發展 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4日 14時57分   來源:文匯報

中共上海市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2011年11月12日中國共産黨上海市第九屆委員會第十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現就上海推進文化改革發展,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提高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的自覺和自信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是國家和地區發展水平和綜合競爭力的重要因素。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對於上海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增強城市文化軟實力具有重大意義。

    (一)認清文化建設面臨的形勢。上海自開埠以來,中西文明交匯,古今文化交融,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積澱和鮮明的文化特色。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時期,特別是市第九次黨代表大會以來,全市上下圍繞建設文化大都市的目標,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不斷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著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努力發展文化創意産業,紮實推進文化建設,為上海改革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撐。上海為文化發展繁榮提供了沃土,文化讓這座城市更具魅力。

    當前,上海正處於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對文化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對外開放擴大,信息渠道劇增,社會思潮多元,人們思想多變,意識形態工作面臨複雜形勢,迫切需要發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教育引領作用,鞏固共同思想道德基礎,凝聚強大精神力量。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文化需求日益增長,同時社會轉型加快,利益訴求多樣,迫切需要發揮文化滋潤心靈、陶冶情操的作用,讓群眾共享文化發展成果,獲得思想教益和精神滿足,舒緩人們情緒,溫潤社會關係,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調整産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迫切需要發揮文化知識創新、智力創造的作用,推動文化創意産業成為支柱性産業,促進城市産業能級提升。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迫切需要上海主動承擔國家重大文化戰略任務,擴大國內外文化交流與合作,發揮先行先試的優勢,當好文化改革發展的排頭兵。各級黨委、政府要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總體佈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更加自覺、更加主動地推進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構建全市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園。

    (二)把握文化建設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自覺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緊緊圍繞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總體目標,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任務,以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遵循文化發展規律,發揮上海文化優勢和世博會後續效應,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強城市文化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努力建設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匹配的國際文化大都市,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作貢獻。

    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必須遵循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改革開放的重要方針,努力體現地域特色,傳承中華文化精髓,吸收世界文化精華,弘揚海納百川、兼收並蓄的海派文化品格;體現創新驅動,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勇於突破阻礙文化發展的體制機制瓶頸,鼓勵文化創新創造,激發文化發展活力;體現群眾參與,尊重群眾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創造條件鼓勵群眾參與文化建設,增進文化認同,共享文化發展成果;體現開放合作,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引進來”、“走出去”,匯聚海內外智慧和力量,增強上海文化的集聚力和輻射力;體現協同推進,促進市區縣聯動,加強部門協同,鼓勵社會參與,推動文化與其他領域的滲透融合,形成舉全市之力推進文化建設的格局。

    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要求,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創建和諧文化之城、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現代文化産業重鎮、國際時尚文化中心、創意設計之都、文化人才高地,力爭到2015年,在公共文化服務、文化創新、文化産業和文化市場等多個領域的主要可比指標趨近國際大都市水平;到2020年,市民綜合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顯著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顯著增強,建成文化要素集聚、文化生態良好、文化事業繁榮、文化産業發達、文化創新活躍、文化英才薈萃、文化交流頻繁、文化生活多彩的國際文化大都市。

    二、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

    堅持不懈地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全過程,貫穿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各領域,體現到精神文化産品創作生産傳播各方面,使之成為全社會最基本、最廣泛的思想共識,轉化為市民群眾的自覺行動,凝聚成共同奮鬥的強大精神力量。

    (三)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教育引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精髓。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夯實全市人民共同思想道德基礎。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要密切聯絡改革發展中的理論和現實問題,深入學習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真學、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發揮主流媒體、新興媒體、東方講壇、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社區學校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陣地作用,出版思想道德教育通俗讀物,開展宣傳普及和教育活動,充分挖掘重大紀念日、節慶等教育資源,在全社會唱響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主旋律。針對幹部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開展形勢政策教育,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主動解疑釋惑,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凝聚思想共識。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

    (四)大力弘揚和培育城市精神。“海納百川、追求卓越、開明睿智、大氣謙和”的城市精神,是人民群眾的文化創造、城市文化的歷史積澱、時代精神的生動體現,要在全社會大力宣傳,在實踐中不斷豐富,使之融入城市生産生活各個方面,轉化為推動城市發展的強大動力。積極倡導崇尚正義、維護公平的公正理念,互相尊重、和睦友善的包容態度,履職盡責、勇於擔當的責任意識,誠實待人、守信互信的誠信品德,在全社會形成公正、包容、責任、誠信的價值取向。發揚艱苦奮鬥、勞動光榮、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堅決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實施公民道德建設綱要,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表彰道德模範,發揮先進典型和身邊道德榜樣的引領作用,引導幹部群眾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善惡觀、榮辱觀。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

    (五)廣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生動實踐。要把宣傳和弘揚上海世博會精神作為精神文明建設重要內容。圍繞不斷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引導和組織廣大市民以“美好城市、美好生活”為主題,共同參與文明城區、文明社區、文明小區、文明鎮、文明村、文明行業、文明單位和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推進軍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動,共建美好家園。深入開展環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務文明和禮儀文明建設主題實踐活動,引導市民養成文明生活方式,共享美好生活。大力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完善志願服務工作體系,培育社會示範團隊,鼓勵市民就近就便參與志願服務,鼓勵扶貧濟困、扶弱助殘、慈善捐贈、見義勇為等公益行為,共築和諧社會。

    (六)深入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倡導終身學習的理念,引導市民群眾把學習作為一種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學以立德、學以增智、學以創業,形成人人要學、時時可學、處處能學的生動局面。深入推進上海開放大學建設,加快構建覆蓋全市、面向全民的終身教育服務體系,形成開放、靈活、多樣的學習平臺。積極培育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機關、學習型社區、學習型企事業單位、學習型家庭等學習型組織,繼續辦好振興中華讀書活動、上海書展等群眾性學習品牌活動。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廣泛開展科普和人文知識教育,推動新思想、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應用。

    三、努力營造健康向上的社會輿論氛圍

    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改進輿論宣傳,提高輿論引導的能力和水平,增強黨和政府權威聲音的號召力和影響力。堅持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重視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促進和諧、理性社會輿論氛圍的形成。

    (七)切實增強主流媒體的影響力。重點加強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重要出版社的建設,做強做大解放日報報業集團、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上海廣播電視臺、東方網、上海世紀出版集團等,發揮主流媒體的主導作用。適應不同受眾群體的需求,培育紙質和電子媒體,時政類、都市類和專業類媒體共生發展的業態結構,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覆蓋廣泛、技術先進的傳播體系。推進以名專欄、名專版為主體的媒體品牌工程建設,增強對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要輿情和社會熱點的引導能力,提高在互聯網信息技術環境下的傳播能力。媒體要增強社會責任,真實、準確、及時傳播新聞信息,加強自律,自覺抵制錯誤觀點,杜絕虛假新聞。

    (八)著力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建設好、利用好、管理好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結合“智慧城市”建設,推進“三網融合”,統籌規劃本市互聯網網站發展,建設好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網站、文化教育網站等,積極提供內容豐富、功能多樣、群眾需要的網絡文化産品和服務。倡導政府部門開通政務微博,鼓勵領導幹部應用博客、微博等新媒體,傳播正確信息,匯集社情民意,做好網上群眾工作,引導社會輿論。以網絡誠信建設為重點,推動文明辦網、文明上網,支持商業網站參與網絡文化建設,加強對社交網站和即時通訊工具等的引導和管理,整治網上低俗之風,規範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網絡環境。加強互聯網核心技術和信息安全技術研發,落實網站基礎管理。以網絡法制建設為重點,健全法律規範、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技術保障、公眾監督、社會教育相結合的網絡文化服務和管理體系。

    (九)發揮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媒體的重要責任。要健全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重要媒體的工作聯動、應急報道、輿情研判和輿論引導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增進溝通和理解,疏解群眾情緒,緩和社會矛盾。完善黨委新聞發言人、政府新聞發佈制度,健全全市新聞發佈網絡和工作制度,建立統一聯動、安全可靠的應急廣播網絡,提高權威性,增強時效性,增加透明度。按照“快報事實、慎報原因、實事求是、依法處置”原則,積極穩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涉事責任部門要在新聞發佈平臺上主動提供權威信息,重要媒體要發揮主渠道作用,及時發佈權威信息,主動開展科學理性的新聞解讀,形成輿情與處置的良性互動,促進事件平穩處置。重視突發事件的網絡輿論引導,加強對網絡論壇版主、微博博主等的溝通和教育,營造理性平和的網上輿論氛圍。媒體要科學監督、依法監督、建設性監督,推動解決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改進工作。

    (十)積極開展對外宣傳工作。著眼于營造客觀友善、于我有利的國際輿論環境,健全外宣部門牽頭,外事、僑務、文化、旅遊、商務等主要涉外部門和媒體共同參與的外宣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外宣資源,加大對外宣傳力度。策劃實施主題外宣活動,打造“感知上海”、“魅力上海”等外宣品牌。支持中央、兄弟省區市和境外新聞媒體在滬開展工作,鼓勵媒體客觀報道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實施主流媒體國際交流計劃,鼓勵上海主要媒體開拓國際市場,學習國外先進傳播技術和經驗,在交流與合作中宣傳上海形象。利用駐滬領館、友好城市、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學術機構等資源,借助外事、外貿、外資、外經和國際交流活動等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地開展對外宣傳,積極傳播中國及上海的聲音。

    四、積極推進精神文化産品的創作生産

    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加強對文化産品創作生産的思想引導,堅定不移地唱響主旋律,著力提升文化原創力,努力推出一批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精品力作。

    (十一)推進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發展。全面提升理論創新、學術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學術重鎮。深入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加強高校、社科院和黨校的馬克思主義學科建設,推進理論創新研究基地建設,積極研究回答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爭取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道路、理論體系、基本制度研究方面推出一批有重大影響的成果。加強基礎學科研究,深化多學科綜合研究,培育新的學術領域和學科增長點,推動學科體系、學術觀點和科研方法創新。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黨校、政府研究部門和社會諮詢研究機構建立研究聯盟,健全跨學科、跨單位、跨地區的合作開放研究機制,重點建設一批有專業優勢的新智庫。完善哲學社會科學課題規劃和優秀成果評獎工作,加強對重要學術著作、重點學術刊物、重大理論課題、學術新人新作和學術貢獻獎等扶持資助,形成鼓勵理論創新的導向。

    (十二)建設優秀文藝作品重要原創基地。堅持正確創作方向,切實加強文藝“新品、優品、精品”創作,推動革命歷史題材和重大現實題材的重點文學、影視、音樂、美術和舞臺藝術作品的創作,熱情謳歌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人民群眾奮發有為的精神風貌。推進重點文學創作工程,扶持重點文學刊物,打造文學精品,不斷提升品牌影響力。推進重點影視創作工程,實施上海電影産業振興計劃,發展影視劇生産要素市場,促進電視劇創作,提升電視劇質量和産量。推進重點舞臺藝術創作工程,扶持文藝院團原創,加強優秀傳統劇目的搶救、整理和傳承,打造一批優秀舞臺藝術作品。推進重點美術創作工程,完善公共美術設施,實施上海歷史文脈工程,推出一批美術精品。推進重點圖書出版工程,扶持科普、文學和社科名作出版,注重本土題材挖掘,著力推出一批有影響力的“上海原創”。

    (十三)營造民主、友善、包容的寬鬆環境。遵循文化發展規律,營造尊重差異、包容多樣,鼓勵探索、寬容失敗的創作生産氛圍。在創作樣式上支持不同流派和風格的自由發展,在學術理論上提倡不同觀點和學派的充分討論,在藝術發展上鼓勵不同品種和業態的積極創新。創新管理理念,強化服務意識,依法管理文化市場,提供鼓勵文化創新的政策環境,激發文化發展活力。引導文化工作者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加深對國情民情的了解,對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創作符合主旋律要求、反映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的優秀作品。營造有利於新人成長、新作誕生的環境,煥發文化創作激情。開展積極健康的文藝批評,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風,褒優貶劣,激濁揚清。

    (十四)加強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著眼促進文化相互學習借鑒,增強上海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和輻射力,以上海周、國際友好城市、友好社區、上海城市形象大使等為載體,發揮長三角城市圈優勢,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國際文化會展、開拓國際巡演、生産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産品。繼續辦好上海國際電影節、上海電視節、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上海之春”國際音樂節、上海旅遊節等重大節慶活動,鼓勵辦好區縣的國際茶文化旅遊節、國際沙灘音樂煙花節、國際民間藝術節等重大文化活動,吸引世界各地優秀文化來上海交流展演。推進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建設,扶持“文化中國”系列叢書出版等項目,舉辦世界中國學論壇等活動,加強哲學社會科學的國際學術交流,辦好孔子學院。

    五、率先建成國內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堅持以政府為主導,以公共財政為支撐,以保障基本需求為標準,繼續完善設施佈局,保障內容供給,創新體制機制,增強服務效益,提升市民文化生活質量,使上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十五)建設功能完備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規劃建設佈局均衡、功能集成、服務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構建完善的市、區縣、街鎮、居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體系。重點建設或改建中華藝術宮、上海當代藝術博物館、上海世博會博物館、上海兒童藝術劇場、上海市歷史博物館、虹橋國際舞蹈中心等市級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統籌規劃世博浦西園區文化項目,籌備建設中國近現代新聞出版博物館、上海圖書館二期等大型文化項目。大力推進區縣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紀念館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拓展服務功能,完善運行機制。加大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的力度,推動文化服務設施佈局向基層社區、郊區農村傾斜,向交通便捷區、重點商貿區、大型居住區和新城鎮集聚。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公共電子閱覽室等國家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加快有線電視網絡升級改造。加快改善農村文化活動室條件,建設住宅小區綜合文化活動室,充分利用廣場、公園、綠地、空地等公共空間,開闢居民就近就便活動的文化場所,打造15分鐘公共文化服務圈。

    (十六)保障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有效供給。繼續擴大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鼓勵學校、體育館(場)和企事業單位的文化服務設施向市民開放,重視做好老年人、青少年、郊區農村居民和來滬從業人員等的公共文化服務,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文化消費提供適當補貼。堅持工人文化宮、群眾藝術館、青少年活動中心等的公共文化服務定位。強化東方宣傳教育中心等六大“東方系列”的品牌優勢,完善“連鎖化營運、菜單化服務、品牌化運作”機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公共文化服務內容供給的新形式、新途徑,推出各類專業化、分眾化的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採取政府採購、項目補貼、定向資助、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鼓勵各類文化機構提供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國有文化機構要主動承擔提供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的社會責任。

    (十七)大力開展群眾文化活動。倡導人人參與、人人享有,鼓勵群眾自創自辦、自編自演、自娛自樂,因地制宜地開展豐富多彩文化活動。把群眾的文化參與和文化認同有機結合起來,挖掘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民俗、民間文化,增強群眾文化活動吸引力。創造條件,提供保障,搭建展示平臺,扶持和培育各類群眾文化團隊。組織專業藝術工作者、文化志願者、基層文化骨幹為群眾文化團隊提供藝術指導,提高群眾文化活動質量。開展“高雅藝術進校園”、“周周演”、“歡樂農村行”、“歡樂工地行”和“市民藝術大展”、“百姓大舞臺”等基層群眾文化品牌活動,形成季季有匯演、月月有演出、天天有活動的文化景象。大力推進機關文化、企業文化、行業文化、校園文化、工地文化、社區文化、農村文化和家庭文化等的建設,夯實基層群眾文化基礎。

    (十八)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體制機制。各級政府要落實公共文化服務職責,加強規劃、協調、服務和保障,強化對區縣層面公共文化建設和管理的統籌。深化公共文化事業單位改革,積極探索政府主導、專業運作、借鑒市場機制的公益服務模式,試行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項目)委託管理,社會化、專業化管理營運機制,增加公共文化事業運作的透明度,激發服務群眾的積極性,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建設文化信息庫和公共文化服務信息網,開發文化資源地圖,及時、準確發佈公共文化服務基礎信息。創新績效考核評估制度,對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及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開展第三方績效評估和市民滿意度測評。健全公共文化服務的社會參與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博物館、圖書館、藝術館等公益性文化事業。

    (十九)加強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地面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積極保護本市近現代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化遺存。保護上海革命歷史文獻文物,修繕一批中國共産黨早期在滬活動紀念地,增強上海作為革命聖地的影響力。加強對外灘建築群和大世界等城市歷史代表性建築、重要歷史街區、重要抗戰遺址、江南製造局和楊浦水廠等工業文化遺存、楓涇和朱家角等歷史古鎮、崧澤和廣富林等歷史遺址、魯迅和巴金等名人故居的保護和利用。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機制,以項目和傳承人保護為重點,提高歷史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和管理、利用水平。組織好第二輪地方誌書編纂工作,承續城市歷史文脈。

    六、推動文化創意産業成為支柱性産業

    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積極作用,以創新、融合、提升、開放為主線,聚焦重大産業項目,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骨幹企業,力爭到2015年文化創意産業增加值佔全市生産總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9.75%提高到12%左右,確立其支柱性産業的重要地位。

    (二十)優化文化創意産業佈局。合理分佈、集聚特色,構建“一軸、兩河、沿海、多圈”的文化創意産業空間新佈局,形成上海文化創意産業軸、産業帶、産業圈。實施科技帶動戰略,推動文化與金融、貿易、信息、旅遊等融合發展,聚焦發展文化創意産業重大項目,增強文化創意産業核心競爭力。培育文化創意新産業、新業態和産業鏈,重點發展媒體業、藝術業、工業設計業、時尚産業、建築設計業、網絡信息業、軟體業、諮詢服務業、廣告會展業、休閒娛樂業等文化創意産業。加快推進國家數字出版基地、國家動漫遊戲産業示範區、國家音樂産業基地、中國(上海)網絡視聽産業基地、國家廣告産業示範園區、國家綠色創意印刷示範園區、“三網融合”試點和下一代廣播電視網等國家和地方重大文化項目建設。結合老廠房、老倉庫、老碼頭改造,建設國家級文化創意産業示範基地,打造一批創意産業集聚區和創意産業服務平臺,培育一批創意産業知名企業和創意品牌,形成文化創意産業新增長點。

    (二十一)培育和扶持文化市場主體。進一步推動文化市場開放,鼓勵和引導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健康發展,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創意産業發展格局。支持和壯大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引入戰略投資者,推進國有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創意企業上市融資,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並購重組,培育産值百億元級的龍頭文化企業、産值超過20億元的骨幹文化企業。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創意産業領域,支持産學研建立戰略聯盟,重點扶持一批“專精特新”、創新能力強、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産權的文化科技企業、中小文化創意企業。重視培育民辦非企業的民間文化機構、文化創意工作室和個體文化創業者。

    (二十二)著力改善産業發展環境。推進上海文化産權交易、國際文化服務貿易、金融支持文化創意産業、文化創意産業共性技術服務和文化仲介服務等平臺建設。培育和引導文化消費,鼓勵國有和民營文化機構在商業文化活動中安排一定數量的低價場次或門票,採取措施切實提供更多適合市民購買能力的圖書報刊、文藝演出、電影放映等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提高基層文化消費水平。發揮國有文化投資基金的杠桿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文化創意産業,創新金融支持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的方式、渠道、産品和服務,探索適合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的質押融資服務,加大對中小文化創意企業的金融服務力度。支持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為全國各地文化企業和個人的股權、債權、物權、知識産權等資産的轉讓交易提供服務,探索開展增值服務。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的稅費政策,爭取更多類型的文化創意企業享受本市營業稅差額徵收及增值稅改革試點等優惠政策。培育和發展文化産品和服務的“首發市場”。實施文化品牌戰略,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強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保障文化市場健康運行。

    (二十三)推動文化産品和服務“走出去”。依託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服務貿易,促進文化創意産品“走出去”,擴大文化創意産品和服務貿易。落實鼓勵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和仲介機構,開拓國際文化市場。利用國際性的文化博覽會、影視節、演出交易會等平臺,做好文化産品推介和營銷。發揮保稅區政策優勢,聯手長三角城市群,把上海國際文化服務貿易平臺建成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展示推介文化産品,服務文化進出口貿易,創設文化金融工具,培養文化經營管理人才,形成中國文化産品出口的橋頭堡。

    七、著力建設匯聚文化人才的高地

    文化人才是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的第一資源。要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創新文化人才工作機制,優化文化人才發展環境,使上海成為各類文化人才創業創造的熱土、共存共榮的港灣。

    (二十四)壯大文化人才隊伍。實施文化名家資助計劃、領軍人才開發計劃、青年英才培養計劃和海外人才引進計劃等重點人才發展計劃,面向海內外吸引和培養名家大師、高層次領軍人物。建立海外高層次文化人才引進基地,採取聘任制、簽約制、項目合作制等形式,柔性引進海外文化人才。按照各領域文化發展要求,推動文教結合、産學合作,加快培養和引進一批哲學社會科學人才、新聞出版人才、文化藝術人才、文化創意人才、文化經營管理人才、文化經紀人才等。切實加強區縣和街鎮基層文化工作隊伍建設,在待遇、培訓和職稱評審方面向基層文化工作者傾斜,配備好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專職人員,發展文化志願者隊伍,建設一支既能做群眾思想工作又能提供文化服務的隊伍。重視發現和培養民間文化能人、文化傳承人和群眾文藝團隊積極分子,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二十五)提高文化人才素質。文化工作者是文化産品的提供者和傳播者,要擔當社會責任,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範者。深入開展“三項學習教育”、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和“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等專項活動,提高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鼓勵文化工作者特別是文化名家、中青年骨幹深入實際,參與基層文化建設和群眾文化活動,拜人民為師,為群眾放歌,增進群眾感情,汲取文化養分。引導廣大文化工作者特別是名家大師和名人,加強自身修養,加強學風文風建設,努力追求德藝雙馨,堅決抵制學術不端、格調低下、弄虛作假、惡意炒作等不良風氣。

    (二十六)完善有利於文化人才集聚的政策。聚焦重大項目、重要基地建設,拓展創業平臺建設,設立文化人才發展資金,保障文化人才工作的專項投入,積極營造潛心創作創造的良好工作環境和條件,使文化人才創業有機會、幹事有舞臺、發展有空間。設立市級文化榮譽稱號,表彰獎勵貢獻突出、成就卓著的文化人才。有重點地推介成長中的優秀文化人才,幫助其提高知名度。重視以項目引才、産業聚才、核心人才帶動引才,建立文化人才進滬“綠色通道”,搭建良好的事業平臺,吸引高端文化人才和創新團隊。關心老藝術家、老專家、老學者的生活,幫助青年文化人才解決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實際問題。

    八、加強和改進黨對文化工作的領導

    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必須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統籌各方資源,匯聚各界智慧,調動方方面面積極性,形成全市上下共促文化改革、共謀文化發展的新局面。

    (二十七)提高黨領導文化發展的能力。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推進文化建設的政治責任,像重視經濟建設一樣重視文化建設,把文化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把握文化發展的正確方向。把文化建設內容納入幹部培訓計劃,切實提高領導幹部的文化意識、文化素養,著力提升駕馭文化工作能力、領導意識形態工作能力、引導社會輿論能力、發展公共文化事業能力、推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能力,提高領導文化改革發展的科學化水平。把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科學發展考核評價體系,與經濟建設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加強文化領域領導班子建設,把政治立場堅定、思想理論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於駕馭意識形態領域複雜局面的幹部充實到領導崗位上。深入做好文化領域知識分子工作,把知識分子團結在黨的周圍。

    (二十八)構建共同推進文化建設的格局。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支持人大、政協履行職能,發揮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作用,通過立法、監督、提案等多種方式參與推進文化建設。加強部市合作,支持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示範區、文化産業示範區和重大文化項目等建設。加強市區縣聯動,市宣傳文化等部門重點加強宏觀指導、規劃佈局、政策優化和基礎建設,區縣著重抓好國家和市重大文化項目落地和配套工作,推進文化創意産業園區、公共文化項目建設和群眾文化活動開展。加強部門協同,積極落實重大文化項目、財政保障、人才政策、金融配套、科技支撐等任務。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文化建設中要主動發揮作用。社聯、文聯、作協、記協等文化領域的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要履行好聯絡協調服務職能。重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文化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發揮人民群眾在文化建設中的主體作用,激發全社會文化創造活力。

    (二十九)繼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圍繞文化發展的需求確定深化改革的任務,用文化發展的實踐衡量改革的意義,用文化發展的成果證明改革的成效。著眼于解決影響和制約文化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加大力度、加快進度、鞏固提高、重點突破、全面深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推進轉制文化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把改革、改組、改造相結合,積極穩妥推進非時政類報刊改革。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改革,著力增強國有文藝院團等的發展活力,形成積極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動力機制。創新文化管理體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文化企事業單位關係。加強對文化領域前瞻性、戰略性問題的研究,改進文化管理方式,善於吸收借鑒國內外文化發展經驗,善於尋求符合文化發展規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思路和辦法,善於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科技等手段,提高文化服務和管理效能。

    (三十)加大對文化的投入和政策法規保障。建立公益性文化事業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確保財政對公共文化投入每年增幅不低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確保政府對公益性文化事業投入逐年增長。加大對公共文化産品創作生産、公共文化服務和哲學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投入。安排文化專項資金,擴大對文化創意産業領域的基礎性、功能性、扶持性、引導性投入,加大對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和公共服務平臺的扶持。完善和用好資金、稅收、土地等優惠政策,研究制定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文化建設、支持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培養和引進優秀文化人才的政策措施。加強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文化創意産業發展、文化市場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推進文化建設步入法制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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