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重慶市財政局有關人士透露,今年市財政安排4000萬元,用於資助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市財政局同時要求,幼兒園按照事業收入的5%提取資金,專項用於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保教費和生活費資助。
日前,市財政局會同市教委聯合出臺政策,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全市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進行資助。凡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公、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就讀,且年滿3-6周歲(當年8月31日為準),重點是學前一年的重慶籍城鄉低保家庭、孤兒和殘疾幼兒等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均可享受資助政策。
市財政局要求,對受助兒童免收保教費和生活費,幼兒園不得再向受助兒童收取保教費和生活費等其他費用。市財政將對區縣實行獎補,市級按區域確定全市城鄉低保家庭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經費補助比例,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記者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