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自治區工程建設標準《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實施細則》24日出臺,該細則將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標準定額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嚴寒和寒冷地區,採暖期室內外溫差傳熱的熱量損失佔主要地位。因此,對窗的傳熱系數的要求較高。本細則將窗的傳熱系數要求與窗墻比的大小聯絡在一起,規定了陽臺和房間之間的隔墻不應省去,如省去了陽臺和房間之間的隔墻,則陽臺的外表面就必須當作房間的外圍護結構來對待。
據介紹,今後,新疆將按照建築節能工作發展情況,對建築工程節能從立項、設計、施工、竣工驗收、房屋銷售、使用管理、用能設備節能管理等環節進行規範。積極研究建築節能監管措施,對達不到節能標準的建築,不得辦理開工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銷售使用。建立行政審批責任制和問責制, “誰按照審批、誰監督、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規定辦理開工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另外,新疆還將實行房屋銷售節能明示制度,進行建築能效檢測和能效標示;建立建築節能的獎勵考核機制,把節能量納入本地單位GDP能耗降低的考核目標體系,將節能管理目標及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管理機構及工作人員,納入績效考核範圍,將各地工作進展情況作為全區建築節能專項檢查和專項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