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工程建設安全責任制,遏制工業項目建設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近日,青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和省經濟委員會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對全省工業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生産監管。
嚴格落實工業項目建設安全生産責任,要求各責任單位切實履行安全生産各項職責,項目設計單位要在設計中提出保障安全和預防生産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項目施工單位對建設施工安全負主體責任,項目監理單位對安全施工承擔監理責任。嚴格履行工業項目建設程序,對未經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工業項目,立即責令停止建設,不得進行項目竣工驗收、發放有關證照,並按有關規定追究項目建設單位的責任。切實強化工業項目建設管理,建設單位要依法將建設工程發包予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合理確定施工工期,及時足額撥付安全生産費用;設計單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進行設計,對施工安全生産要求進行必要的詳細説明;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建設標準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認真履行監理職責。
同時,青海省將進一步加大檢查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建設單位不辦理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違反建設程序的行為;依法查處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轉包、挂靠、違法分包和監理單位違法轉讓監理業務等行為。對違規企業將給予資質降級、暫扣或吊銷有關證照的行政處罰。(記者/利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