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廳11月30日發佈消息,從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河北省在河北省範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保證春節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群體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有效化解勞資矛盾糾紛。
此次檢查範圍為招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建築施工、加工製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檢查主要圍繞6方面內容進行: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的情況;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情況等;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
據介紹,對存在欠薪問題的用人單位,將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將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移交;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將加大處罰力度,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並向社會公佈;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非法延長工作時間、拒不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也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