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了解到,為實現文化名省建設目標,青海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十二五”時期實施文化建設“八大工程”,即實施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工程、文化惠民推進工程、特色文化産業培育工程、文化園區建設工程、文化市場建設工程、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文化開放交流工程、文化人才培養工程。
“十二五”文化建設總投入力爭達到96億元以上。其中,政府投入53億元,比“十一五”時期文化投入增長130%,社會投入43億元。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體育各投入64億元、23.5億元和8.5億元。
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工程,完善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高效實用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化惠民推進工程,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讓各族群眾得到更多的文化實惠,共享文化改革發展成果。特色文化産業培育工程,培育文化産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文化産業跨越式發展。文化園區建設工程,以文化園區建設承載文化産業發展,提高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文化市場建設工程,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促進文化産品和要素在青海省合理流動。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工程,積極打造文化精品,推進青海特色文化品牌建設。文化開放交流工程,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提升青海對外開放的影響力。文化人才培養工程,加快培養造就德才兼備、銳意創新、結構合理、規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