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表彰2011年全民健身活動優秀組織獎和先進單位的決定
體群字[2011]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局,各行業體協,有關單位:
2011年是實施“十二五”發展規劃開局之年,同時也是全面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的啟動之年。全國各地、各單位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為契機,通過創新形式,整合資源,加大宣傳力度,廣泛開展以“每天鍛鍊一小時”為主題、貼近生活、豐富多彩、方便參與的體育健身活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參與健身的意識,養成良好的體育鍛鍊習慣,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健身的環境和氛圍,涌現出一批先進單位和組織。
為鼓勵先進,擴大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的示範效應,經研究,決定授予北京市社會體育管理中心等549個單位“2011年全民健身活動優秀組織獎”、北京市總工會宣傳教育部等843個單位“2011年全民健身活動先進單位”,並通報表彰。
附件:2011年全民健身活動優秀組織獎和先進單位名單.doc
國家體育總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