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節臨近,內蒙古自治區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切實加強兩節市場價格監管,特別是加大對節日旺銷的白酒等食品價格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捏造散佈虛假漲價信息的哄抬價格行為,有效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確保市場供應,滿足群眾基本生活需要,有針對性地選擇基本生活必需品、地方特色食品、生産資料與交通運輸行業及與旅遊相關的行業等作為價格監管的重點,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過高收費標準。對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惡意囤積行為,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不正當行為加大制裁力度,保持價格基本平穩。
加強監控,建立更加靈敏的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密切關注市場及價格變動情況,加大監測力度,健全應急響應機制,敏銳捕捉價格違法線索,快速有效地抑制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