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委)宗教局獲悉:《自治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11—2015)》近日頒布實施。根據《規劃》,新疆8個民族、共45萬多人口較少民族將在國家、自治區專項資金和對口援疆資金等的扶持下,在“十二五”末達到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達到當地平均或以上水平等目標。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繼續深入開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的戰略部署,採取特殊政策措施,集中力量幫助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步伐,促進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區(民委)宗教局、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和自治區扶貧辦五部門聯合編制了這一規劃。
規劃涉及新疆形成聚居區域的全國總人口30萬人以下的塔塔爾族、烏孜別克族、俄羅斯族、塔吉克族、撒拉族、達斡爾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8個民族,實施範圍為全區8個地州、36個縣市、161個鄉鎮、404個人口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總人口為450745人。資金主要依靠國家安排的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專項資金、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專項資金、對口援疆資金和各有關地(州)、縣(市)自籌資金來解決。
規劃總體目標到2015年,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地區人均地區生産總值達到全區平均水平,城鄉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達到或超過全區平均水平。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更富成效,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更加牢固。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基本實現“五通十有”, 即:通油路、通電、通廣播電視、通信息(電話、郵、寬帶)、通沼氣(清潔能源);有安全飲用水、有衛生廁所、有安居房、有穩定解決溫飽的基本農田(草場、經濟林地、養殖水面)、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農家書屋、有體育健身場所、有活動中心、有農家超市。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地區基本實現“一消除、二達到、三提升”,即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經濟社會發展總體達到當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以上的人口較少民族人均純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礎設施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自我發展能力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