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全面啟動了新版行政執法證件,相繼發放執法證件8萬個,並納入到吉林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進行管理,在吉林省範圍內重新聘任行政執法專職和特邀督查員1000余名。這為吉林省規範行政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這是記者從日前舉行的吉林省政府法制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信息。
省政府法制辦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省政府制定了《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規劃》,出臺了《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發佈了《吉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並將依法行政納入省政府工作部門及各市(州)政府績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中。
在過去的一年裏,省政府法制機構先後辦結了《吉林省城鄉規劃條例》等7部地方性法規。在2010年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的基礎上,2011年集中廢止和修改省政府規章7部,完成了對吉林省有關徵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專項清理。吉林省共廢止有關拆遷的規範性文件75件,修改14件。
吉林省政府法制機構不斷拓展法律服務範圍,積極為各級行政機關、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人民群眾提供法律諮詢、訴訟及非訴訟代理等法律服務,設立了省政府法律服務中心接待室,開通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