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記者從四川省紀委、省監察廳獲悉:《四川省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規範化管理辦法(暫行)》已于近日出臺。《辦法》指出,2012年省上將開展100個農村集體 “三資”規範化管理示範單位建設工作,並要求各市(州)、縣(市、區)也要在本行政區域內積極試點,力爭到“十二五”末全省實現農村集體“三資”規範化管理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達80%以上。
資金:嚴禁無據收款、“白條”入賬
針對集體資金管理,《辦法》指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實行賬、款分管,並完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的相關制度。建立貨幣資金賬戶管理制度,嚴禁多頭開戶;建立備用金管理制度和收支票據制度,嚴禁無據收款、“白條”入賬;建立非生産性支出限額制度、一事一議資金管理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通過一事一議所籌集的資金,必須納入一事一議專戶進行專賬核算,做到專項使用,並及時張榜公佈其籌集、使用情況;建立財務審批制度、收支預決算制度、集體資金定期核查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同時,嚴禁為任何單位、個人提供擔保。
資産: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
針對集體資産管理,《辦法》指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産實行賬、實管理,做到臺賬和實物相符,實現保值增值。建立健全集體資産臺賬、集體資産保管清查、集體資産評估制度、集體工程項目管理、集體資産經營管理等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集體資産的清查,核清實物存量,做到賬實相符。
資源:逐項記錄透明管理
針對集體資源管理,《辦法》指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源實行登記簿管理,逐項記錄集體所有的資源。建立集體資源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集體資源,由農戶自主經營;實行其他方式經營的,其經營方案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並簽訂由縣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統一監製的合同文本。實行統一經營的集體資源,要明確經營管理者的責任和經營目標、決策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並向全體成員公開。
監督:相關部門定期專項檢查
《辦法》還對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進行了明確,強調要建立收益分配、民主理財、財務公開、重點監控等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對農村集體“三資”使用管理進行詢問。鄉鎮政府要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各級農業(經)和財政等部門應定期開展農村集體 “三資”管理專項檢查。各級農業部門要建立健全審計監督制度。(記者 陳松 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