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審計工作突出質量建設和整改落實。近三年來,共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24052個,通過審計處理上繳財政資金23.7億元,核減工程價款12.5億元,促進增收節支34.2億元,充分發揮了審計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監督職能、建設性作用和“免疫系統”功能。
各級審計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偉平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狠抓質量建設和整改落實,相繼制定出臺了《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審計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20余項關於提高審計質量的制度和辦法。2011年,全省審計機關開展了“質量建設和整改落實年”活動,強化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加強項目計劃管理,科學合理地確定審計項目。注重加強審計過程的質量控制,著重抓好審計方案制定、查證質量落實、審計報告和審計建議形成等重點環節,確保把問題查清、查透、查實,提出科學的、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三年來,我省審計部門共向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交綜合報告、專題審計報告、調研、信息10505篇(次),被採用和批示4346篇(次);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審計建議27918條。
同時,省政府制定出臺了《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健全完善了審計整改報告、督查、聯動、公告、問責等制度。對審計查出需要整改的問題,按照“誰審計、誰負責跟蹤督促和整改落實”的要求,協調配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有關部門,加大審計整改力度,審計整改率均保持在98%以上,切實維護了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提高了審計的執行力和公信力。(記者 盧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