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商務部發佈2012年第2號公告,決定自2012年2月6日起對原産于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英文名稱:Potato Starch)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在反傾銷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産于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繼續按照商務部2011年第16號公告公佈的徵稅範圍和反傾銷稅稅率徵收反傾銷稅。
此次期終復審被調查産品與原反傾銷調查一致。調查將於2013年2月6日之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