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財政部、總後勤部印發的《軍隊票據管理規定》,由總後財務部組織研發的軍隊票據信息管理系統,從今年1月開始在全軍正式推廣使用,軍隊單位開展對外有償服務等各項收費全部實現機具開票,將票據的發放、使用、管理和收費情況納入該系統進行全程監管。同時,總後財務部在總參某部專門設立了“軍隊票控器具技術服務中心”,依託該部現有技術力量,為全軍部隊票控器具的使用管理和系統的升級維護提供持續的技術支持與諮詢服務。
按照新的《軍隊票據管理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軍隊單位各項收費必須使用全軍2012年版機打票據,使用其他版本票據或手寫收費票據一律無效。 (黃榮溪、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