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並擴大互換規模
經國務院批准,2012年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了中馬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擴大至1800億元人民幣/900億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8日簽署的原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自續簽之日起失效。
雙方認為,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續簽將有利於維護區域金融穩定,便利雙邊貿易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