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月10日召開的陜西省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獲悉,陜西將於3月1日開始集中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拐賣、拐騙未成年人以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和實施違法犯罪等活動,力爭到2012年底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標。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確定了四項主要任務:
一是嚴厲打擊拐賣、拐騙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強化街面巡邏查控和重點人員、重點場所的治安管控力度,及時發現並查處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民政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和解救工作,及時接收公安機關解救、護送來站的未成年人並做好救助服務。
二是積極開展經常化的救助保護服務。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公安機關發現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應當護送到救助保護機構接收救助。民政部門要開展經常化的主動救助服務,採取多種方式引導流浪未成年人接受救助。衛生部門要按照“先救治、後救助”的原則及時救治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財政部門將由政府承擔的流浪救助管理工作經費,列入部門預算給予保障,不得用中央財政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補助資金衝抵工作經費。
三是及時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家。民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及時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流浪未成年人流出地保護機構要主動與流入地救助保護機構做好溝通協調,及時接回並妥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教育部門要及時安排返鄉適齡流浪未成年人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職業教育,並支持救助保護機構開展替代教育,做好教育矯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將勞動年齡內符合條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納入就業扶持政策體系。
四是不斷強化源頭預防和治理。各地要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職業教育、社會保障和扶貧開發等政策,加大扶貧幫教力度,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貧困、災病致貧等原因外出流浪乞討。
據悉,“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分為動員部署、集中行動和總結鞏固三個階段。3月至10月為集中行動階段。(記者 李瓊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