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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臺新辦法規範和加強幹部挂職鍛鍊管理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6日 10時31分   來源:四川日報

    2月14日,記者從四川省委組織部獲悉,為適應大規模培養鍛鍊年輕幹部的新形勢、新變化,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幹部挂職鍛鍊管理工作,省委組織部重新制定並印發了 《四川省幹部挂職鍛鍊工作辦法》。針對近年來個別地方挂職幹部過於集中等現象,明確提出,選派到同一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挂職鍛鍊的幹部,原則上不超過2人。

    在認真總結以往幹部挂職鍛鍊工作,特別是汶川特大地震重災區幹部挂職管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省委組織部全面完善了幹部挂職鍛鍊管理制度規範。首先進一步明確了挂職幹部選派的對象和方式,規定了選派挂職幹部的基本條件、範圍、挂職鍛鍊時間及職務安排等。為增強挂職鍛鍊實效,《辦法》明確要求,按照幹部培養使用方向、個人經歷和工作需要,分類選派幹部挂職鍛鍊。

    針對近年來一些地方挂職幹部多頭選派、工作程序不規範、隨意性大,個別地方甚至出現挂職幹部過於集中的現象,《辦法》明確規定,省直單位與市(州)之間,市(州)之間,省直機關之間選派幹部挂職鍛鍊,原則上由省委組織部統籌;省直單位處級幹部挂職鍛鍊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納入統一計劃組織實施;處級以下幹部挂職鍛鍊工作,由省直部門組織實施,報省委組織部備案。並明確提出,選派到同一地方黨政領導班子中挂職鍛鍊的幹部,原則上不超過2人。還確定了上報需求計劃、徵求接收單位意見、集體研究挂職人選、按規定辦理任職手續等基本程序。這些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幹部挂職工作“歸口管理”的原則和應當遵循的程序,進一步明晰了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選派幹部挂職鍛鍊工作中的職能職責。

    進一步細化派出單位和接收單位對挂職幹部的管理職責。《辦法》強化了對挂職幹部的考核,注重挂職幹部的現實表現和工作實績,加大接收單位在管理考核評價方面的權重,強調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以增強派出單位和接收單位雙向管理實效。

    對幹部在挂職期間的獎勵措施作出明確規定。《辦法》強調,對表現優秀的挂職幹部,考核表彰結果將作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在保障措施方面,進一步明確了挂職幹部休假、探親,以及差旅費、艱苦邊遠津貼等各項激勵政策,鼓勵挂職幹部在民族地區、艱苦邊遠地區、革命老區、複雜環境、重點建設工程和基層一線留任。對於挂職期間幹部職級調整、職務晉陞和參與競爭、選拔等相關問題,《辦法》也以制度的形式給予了明確。

    此外,《辦法》明確了派出單位、接收單位、各級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對本地本單位幹部挂職鍛鍊工作監督檢查的職責。(記者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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