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是落實黨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我國農業機械裝備水平、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推動農機工業振興的重大舉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成效十分顯著,對確保糧食生産“八連增”、農民收入“八連快”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真正使農民得實惠、企業得發展、政府得民心。
為詳細了解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情況,近日記者採訪了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記者: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取得了什麼成效?
答:2004—2011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補貼資金529.7億元,帶動地方和農民投入1596.7億元,補貼購置各類農機具1672萬台(套),受益農戶達到1489萬戶,全國農機總動力增長了61%,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8年的增幅超過了政策實施前30年的增幅。2010年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了52.3%,標誌著我國農業生産方式實現了由人畜力作業為主向機械化作業為主的歷史性跨越。2011年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4.5%,較上年提高2.2個百分點,連續六年保持2個百分點以上的增幅。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擴大了內需,拉動規模以上農機工業産值年均增長超過20%,促進了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在確保糧食生産“八連增”、農民收入“八連快”及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記者:2012年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總體要求有哪些?
答:今年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總體要求是:以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為主線,以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提升農機化作業水平為主要任務,加快推進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化,積極發展畜牧業、漁業、設施農業、林果業及農産品初加工機械化。注重突出重點,向優勢農産品主産區、關鍵薄弱環節、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傾斜,提高農機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注重統籌兼顧,協調推進丘陵山區、血防疫區及草原牧區農機化發展;注重扶優扶強,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注重陽光操作,加強監管,進一步推進補貼政策執行過程公平公開;注重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切實保障農民選擇購買農機的自主權;注重發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機的積極性,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
記者: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範圍有哪些?補貼資金規模有何變化?如何分配補貼資金?
答: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範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
2012年,財政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增加農機購置補貼規模。為支持春耕生産,財政部已于2011年9月20日將今年中央財政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30億元指標,提前通知各省級財政部門。
農業部和財政部通過綜合考慮各地的耕地面積、主要農作物産量、農作物播種面積、鄉村人口數、農業機械化發展重點,並結合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開展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各省(區、市、兵團、農墾)資金控制規模。各省(區、市、兵團、農墾)農機化主管部門與同級財政部門科學合理地確定本轄區內項目實施縣(場)投入規模。補貼資金向糧棉油作物種植大縣、畜牧水産養殖大縣、全國農機化示範區(縣)、保護性耕作示範縣、全國100個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創建縣、1000個專業化防治示範縣及血吸蟲病防疫重點區縣適當傾斜。
記者: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範圍如何確定?有什麼調整?具體包括哪些?
答:農業部根據全國農業發展需要和國家産業政策確定全國補貼機具種類範圍。2012年全國補貼機具在總體穩定的基礎上進行了適當微調,繼續保持12大類46個小類180個品目,新增養蜂專用平臺和灌溉用過濾器,取消淺松機和手動卷膜機補貼。具體包括: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穫機械、收穫後處理機械、農産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産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和其他機械等12大類。手扶拖拉機、微耕機僅限在血防區和丘陵山區補貼。玉米小麥兩用收割機作為小麥聯合收割機和單獨的玉米收割割臺分別補貼。
除12大類46個小類180個品目外,各省可以根據本省實際需求,在12大類內,增加不超過30個品目的機具列入中央財政資金補貼範圍。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不得隨意縮小補貼機具種類範圍,省域內年度補貼品目數量保持一致。補貼機具必須是已列入國家支持推廣目錄和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的産品。
背負式小麥聯合收割機、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運輸機械、裝載機、農用航空器、內燃機、燃油發電機組、風力設備、水力設備、太陽能設備、包裝機械、牽引機械、設施農業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磚瓦、砂石料、鋼筋混凝土等建築材料修砌的溫室大棚地基、墻體等)及黃淮海地區玉米籽粒聯合收割機不列入中央財政資金補貼範圍。
記者:農機具的補貼額如何確定?
答: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通用類農機産品補貼額由農業部統一確定,非通用類農機産品補貼額由各省(區、市、兵團、農墾)自行確定,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穫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甘蔗收穫機、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30萬元。
非通用類農機産品定額補貼不得超過本省(區、市、兵團、農墾)近三年的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的30%,重點血防區主要農作物耕種收及植保等大田作業機械補貼定額測算比例不得超過50%。嚴禁以農機企業的報價作為測算補貼額的依據。
各省(區、市、兵團、農墾)按程序向社會公佈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並報農業部、財政部備案。加強對補貼産品市場價格的調查摸底,動態跟蹤市場變化情況,對過高的補貼額及時做出調整,並按調整後的補貼額結算,補貼額調整情況報農業部、財政部備案。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産的同類産品實行差別對待。
記者:補貼對象和補貼機具經銷商如何確定?
答: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範圍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在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劃指標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採取公開搖號等農民易於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
補貼機具經銷商必須經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取得經銷農機産品的營業執照,具備一定的人員、場地和技術服務能力等條件。經銷商名單由農機生産企業依據農業部及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規定的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提出,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統一公佈,供農民自主選擇。農機化主管部門和生産企業應加強對補貼機具經銷商的監督管理。補貼機具經銷商必須規範操作,誠信經營,銷售産品時要在顯著位置明示配置,公開價格,並不得代辦補貼手續。
補貼對象可以在省域內自主選機購機,允許跨縣選擇經銷商購機。
記者: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操作將開展哪些創新試點?
答:為進一步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推進工作創新,堵塞各種可能的漏洞,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各地可在保證資金安全、讓農民得實惠、給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的前提下,繼續開展補貼資金結算層級下放、選擇部分農業生産急需且有利於農機裝備結構調整和佈局優化的農機品目在省域內滿足所有農民申購需求補貼試點;同時選擇部分市縣實行全價購機後憑發票領取補貼資金等試點。提倡農機生産企業採取直銷的方式直接配送農機産品,減少購機環節,實現供需對接。
為積極穩妥推進創新試點工作,要求擬開展試點的省份要認真研究,週密考慮,科學設計,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報農業部、財政部審定後實施。
記者:2012年在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監管方面有哪些重要舉措?
答:近年來,農財兩部在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方面,已經形成了加強監督檢查、積極受理舉報投訴、主動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對違法違紀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嚴厲查處。2012年,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將更加注重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把國務院“三個嚴禁”和農業部“四個禁止”、“八個不得”,以及《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意見》、《財政部關於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落到實處。一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制定監管督查方案,加強對各地補貼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組織市、縣兩級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嚴查倒賣補貼指標、套取補貼資金、亂收費及委託經銷商辦理手續等違規行為。及時將督導檢查情況和對各類違規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報農業部、財政部及駐農業部紀檢監察機構。對問題較大的縣市在全省農機、財政系統進行通報,抄送省級紀檢監察部門,並建議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加大財政部門監管力度。各級財政部門特別是基層財政部門要主動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具體實施工作,在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補貼對象及補貼産品經銷商確定、農民實際購機情況核實等方面,積極履行職責。縣級財政部門會同農機等有關部門,按照不低於購機農民10%的比例,對農民購機後實際在用情況進行抽查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抽查核實及處理情況上報省級財政部門、農機化主管部門。省級財政部門督促和指導基層財政部門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三是嚴格監管補貼産品産銷企業。嚴格按照農業部及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關於補貼産品生産及經銷企業監督管理有關規定,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及時列入黑名單並予公佈,被列入黑名單的經銷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參與補貼産品經銷活動;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生産企業要及時取消其補貼産品補貼資格,非法侵佔的補貼資金應足額退回財政部門;對違規違紀性質惡劣的生産或經銷企業,建議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四是建立健全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機制。成立由縣領導牽頭,人大政協、紀檢監察、財政、農機、公安、工商、農口相關部門參加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並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備案;領導小組要對補貼政策實施進行監管。強化縣級農機部門內部約束機制,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
農業部把2012年繼續作為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年,重點推進全國農機化系統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提高行政效能,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力度。
記者: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如何實現及時全面有效地公開?
答:近年來,各地積極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廣泛利用各種媒體宣傳補貼政策,採取張貼公告到村、發放指南到戶、發送手機短信到人等方式,努力使補貼政策家喻戶曉。但與社會各界的要求相比,個別地方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尚存在一定差距。今年,將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依託電子政務平臺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切實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列入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目錄,將補貼政策內容、操作程序、舉報電話、資金規模、執行進度以及每名購機戶的購買機型、生産廠家、經銷商、銷售價格、補貼額度、姓名住址(不涉及個人隱私部分)等信息,在各縣(市、區)電子政務平臺的政府網站上公佈,同時通過其他多種形式進行公佈,使全社會廣泛知曉。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至少每半月應公佈一次各縣(市、區)補貼資金使用進度,有關文件簽發5個工作日之內應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將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情況作為村務公開的內容,公佈到村。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後,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以公告的形式公開本縣補貼資金額度、農民分戶實際購機數量、金額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記者:各地農機化主管部門應如何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的服務工作?
答:多年來,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以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為載體,全方位開展服務,受到了農民群眾和農機企業的普遍歡迎。今年,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將繼續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緊密結合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突出做好以下幾方面服務工作。一是搞好諮詢服務,認真答疑解惑,特別是要做好對農民的宣傳引導,讓農民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內容、程序和要求。二是高度重視與企業的資金結算工作,鼓勵與生産企業結算,增加結算頻次,補貼實施後至少每季度結算一次補貼資金,減輕農機生産企業資金週轉壓力,有條件的省可以採取預結算等方式加快結算。三是協調農機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售後服務工作。四是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了解補貼機具的質量狀況和農民的反映,安排專門機構受理農民投訴,對存在質量問題、農民投訴較為集中的機具及其生産企業,按管理權限及時取消其補貼資格,維護農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