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促進陜西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並持續保持在全國的領先地位,近日陜西省出臺了《陜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和規範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意見》,從政策和資金上繼續加大扶持力度,力促陜西民辦高等教育實現又快又好發展。
設立3億元發展專項資金。省財政從2012年起每年設立3億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於民辦高等教育公共服務和信息平臺建設、高水平民辦高校建設、改革創新、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室和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科學研究、表彰和獎勵為民辦高等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等方面。
實施分類管理。民辦高校、高等教育助學機構分為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兩類,由舉辦者自願申報,省級有關部門審核確定。保障各類民辦學校的合法權益,嚴格規範辦學行為,大力支持發展非營利性學校,積極引導發展營利性學校,逐步形成完善的非營利性與營利性民辦高等教育分類管理體制。
拓寬籌資渠道,建立民辦高校融資擔保體系。探索建立陜西民辦高等教育基金會,引入公益融資機制,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向民辦高校捐贈,並依法落實相關稅前扣除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民辦高校融資擔保體系,對産權明晰、辦學規範、信譽良好的民辦高校,允許其申請信用擔保貸款和長期低息貸款。允許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用非教學資産作抵押、學費收費權作質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落實稅費和用地優惠政策。非營利性民辦高校、高等教育助學機構依法享受與公辦高校同等的稅費優惠政策。學校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非營利性學校建設用地享受與公辦高校同等的政策;營利性學校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建立辦學風險防範機制,完善退出機制。各民辦高校、高等教育助學機構每年按學費收入的1%提取風險保證金,統一存入省教育廳指定的銀行賬戶。風險保證金歸學校所有,主要用於學校出現辦學風險時,退還向學生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及支付其他應急費用。學校終止辦學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産清算,清算和安置方案報審批機關確認後實施。
擴大民辦高校辦學與招生的自主權。支持有條件的民辦高校在國家專業目錄內自主設置專業、調整專業方向、開設課程、確定教學方式。民辦高校在高校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權上,與公辦高校同等待遇。支持具備條件的民辦高校申請學位授予權。鼓勵民辦高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民辦高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辦學規模,合理確定招生規模。支持高質量有特色的民辦本科高校擴大招生自主權。
積極探索混合製民辦高等教育辦學模式。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合資、合作、股份制等方式舉辦民辦高等教育。積極探索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舉辦混合製民辦高等教育的辦學模式。開展混合製民辦高等教育試點工作,改革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逐步建立“産權明晰、利益共享、學校自治、服務社會”的現代大學制度。(記者 王曉陽 郭妍 實習生 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