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救災救濟處獲悉:為妥善解決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和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全面做好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20日,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又緊急下撥4600萬元的春荒救助資金。
據了解,今年1月份以來,新疆先後遭受地震、洪災、風災、低溫冷凍、旱災、冰雹等自然災害,造成175萬人受災,由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32億元。經過各級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的努力,全疆共有200萬人(次)得到及時救助。
為讓春荒救助資金真正落實到需救濟的受災群眾手中,自治區民政廳專門下發了《關於做好2011—2012年度全疆受災群眾冬春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入調查,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科學制訂救助方案,及時建立救助臺賬,足額發放救災資金,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救助。同時,各地要按照“專款專用,保障重點”的原則,根據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也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實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