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在北京舉辦成立儀式。圖為會議現場。李洪雷攝
2012年2月23日,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在北京舉辦成立儀式,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科技部,以及丹麥貿易投資部、丹麥氣候能源建築部、丹麥駐華使館、美國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西班牙能源署、西班牙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等單位的代表100多人參加了會議,國家能源局劉琦副局長出席會議並講話。
2月23日,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在北京舉辦成立儀式。圖為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出席會議並講話。李洪雷攝
劉琦指出,為了切實解決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中面臨的問題,在加強科技創新、促進技術進步的同時,必須轉變思路,加快建立適應可再生能源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管理措施。歐盟、美國等發達經濟體的成功經驗證明,設立國家可再生能源技術開發和産業管理機構對發展可再生能源技術、建立先進的可再生能源産業體系至關重要。為實現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建立有利於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開發利用的制度和組織保障體系,成立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十分必要。
劉琦要求,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要緊密圍繞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開展工作,加強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戰略和政策研究,引領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向,積極研究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要高度重視人才培養工作,將人才引進、使用、培養有機結合起來,為中國培養造就一支具有國際視野,掌握先進技術和技能的可再生能源國家隊;要積極參與國際可再生能源合作,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使中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始終與國際保持同步,不斷拓展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的廣度和深度,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業務支撐機構的重要作用。
為了適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需要,國家能源局依託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設立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協助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進行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及組織實施,為統籌協調行業管理提供業務支撐。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要任務是:研究制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組織實施國家示範項目,協調製定行業標準規範,開展行業數據統計監測評估,承擔國際合作項目管理任務。
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將在借鑒國際發展經驗和管理措施基礎上,充分發揮全國各可再生能源有關單位的優勢和作用,建立符合我國可再生能源産業發展和行業管理要求的統籌協調的工作機制,綜合利用政策和市場手段,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集中力量解決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所面臨的重大問題,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在參加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成立儀式期間,劉琦副局長還會見了以丹麥貿易投資部迪赫爾部長為團長的丹麥代表團,並就進一步深化中丹可再生能源合作交換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