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記者從吉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視頻會議上獲悉,按照國家政策,吉林省今年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每月上調184.8元,增幅為15.58%,高出國家平均調整水評近5.6個百分點。各地將在3月2日之前,將養老金髮放到位。
此次養老金調整,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統一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一年,每月再增加1.5元。對高齡、企業退休軍隊專業幹部和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按上述標準調整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70周歲-74周歲人員每月再增加20元;75周歲-79周歲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再增加60元。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月人均水平。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500元;對具有副高級職稱(包括高級工程師、高級政工師、高級工人技師)的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450元。
調整後,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達到1370元左右,年約16440元,接近於去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7元的水平。調整標準高於遼寧、黑龍江兩個相鄰省份。(記者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