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江西省政府糾風辦、江西省教育廳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堅決防止教育亂收費反彈,凡是收取明令取消收費項目的費用,必須在3月15日前全部退回給學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立即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組織明察暗訪,梳理轄區內教育亂收費問題;市、縣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中小學校長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認真做好規範教育收費的各項工作。要立即自查自糾,組織整改,凡是收取了明令取消收費項目的費用,必須在3月15日前全部退回給學生;凡是由學校違規統一代收代辦的,必須在3月15日前全部退回給學生,由學生或家長根據自己的意願再向相關的服務商或其聘請的代理人自行繳交相關費用。要建立長效機制,規範收費行為,繼續完善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杜絕教育亂收費行為。
通知強調,要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關於學校亂收費及向學校亂收費行為紀律處分的暫行規定》,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和相關領導,並將處理結果予以通報。對亂收費反映比較集中的地方,將約談當地政府領導;對教育亂收費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將進行行政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