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作物品種管理工作的通知
農辦種[20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農墾總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精神,根據《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農作物品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農作物品種管理工作
品種是種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是種子管理的源頭。《種子法》實施以來,品種管理以糧食增産為目標,嚴格品種試驗、審定、保護,推出了一批高産優質的優良品種,為我國糧食連續八年增産做出了重要貢獻。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異常氣候多發、頻發,現行的農作物品種管理方式難以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品種多亂雜、侵權假冒、越區種植等問題較為突出,給農業生産安全帶來潛在風險。對此,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對目前的品種管理工作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要從發展現代農業、保障糧食安全的高度正確認識品種管理工作;要根據新形勢發展需要,完善現行的品種管理制度,改進品種管理方式,確保品種安全。
二、嚴格控制審定品種總量與質量
各地要根據農業生産發展的實際需要,深入分析現有品種狀況,進一步調整品種結構,優化品種佈局,控制審定品種數量;要嚴格審定標準,提高審定門檻,提升審定品種水平,確保審定品種質量。做好主推品種、搭配品種、儲備品種和特色品種規劃,充分發揮品種審定對育種方向的導向作用,加快推出一批具有重大應用前景和自主知識産權的突破性優良品種。要規範品種命名,杜絕“一品多名”情況的發生。
三、進一步規範品種審定工作
要嚴格申請品種審定條件,申請審定的品種應具備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等條件,並提供品種選育報告,以及同一類型生態區多年、多點的品種試驗報告,鼓勵提供至少一年的DUS測試報告。對於在申請品種審定過程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三年內不受理其申請。
要加強品種試驗管理,嚴格執行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生産試驗程序和標準,逐步增加試驗點數量,優化試驗點佈局,進一步提高試驗代表性,增加品種抗性測試,提高審定品種安全性;要加強品種試驗技術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遵守職業紀律要求,對更改試驗結果的試驗單位,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承擔品種試驗資格,並在行業內通報批評。
要加強品種審定委員會建設,嚴格審定委員條件,優化委員專業結構,完善品種審定程序和規則,提高審定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公正性。要健全部省兩級審定協調製度,統一技術規範,建立有效的審定監督、指導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四、不斷強化標準樣品管理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品種標準樣品徵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0〕79號)要求,組織做好2010年及以後審定通過的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品種標準樣品徵集、送樣工作。實行品種審定與品種保護統一標準樣品制度,開展審定品種、保護品種DNA指紋圖譜鑒定工作,逐步建立統一的品種DNA指紋圖譜庫。
五、著力完善品種退出制度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作物品種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0]74號),抓緊退出未提交標準樣品的本級審定品種。加快退出生産上有明顯缺陷、種性退化、種植面積較小的審定品種。2012年開始,將實行審定品種目錄公佈制度,定期公佈已審定有效品種目錄,加強品種種植面積統計工作,切實解決品種多亂雜問題。
各省(區、市)要根據通知精神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品種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品種管理水平,為現代農作物種業的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