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設立正常營業的一般固定網點、開展定時定點服務、布設自助設備等方式,2011年,省農村信用社在最後28個鄉鎮設立了金融服務機構和設施,江西省由此實現了金融機構鄉鎮全覆蓋,保障了農民享有基本金融服務,進一步改善了廣大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
農村金融業務成本高、風險大、收益低,是導致部分偏遠鄉鎮金融服務空白的主要因素。前些年,隨著成本意識的增強,一些商業銀行在改革過程中紛紛縮減基層、尤其是鄉鎮一級的營業機構。同時,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也未能真正落戶邊遠和欠發達的鄉鎮,成為制約江西省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作為“江西人民自己的銀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在江西省近四分之一農村網點虧損的情況下,採取設立分支機構、設立簡易網點、佈置自助設備等有效措施,率先啟動填補空白金融服務工作。省聯社專門安排600萬元資金,對2010年以後新設的網點補助10萬元開辦費用,對設立自助銀行的補助3萬元。
目前,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已擁有基層網點2532個,成為江西省機構網點最多、服務範圍最廣、業務規模最大的正規化地方性銀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