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批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開始申報。
3月19日,記者從自治區經信委了解到,新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支持新技術、新工藝、促進中小企業産業升級、推進産業轉移的建設項目;支持為大企業大集團生産配套産品的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還有對有産品市場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增加就業崗位的技術改造項目。(2012年元月前已開工建設的項目除外)
新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條件是:項目總投資不超過3000萬元;項目建設期不超過兩年並於2013年底前建成的在建項目。
今年,烏魯木齊市經信委還對所屬區域內符合申報要求的新疆德藍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企業進行了調研,項目執行情況都比較好。
據了解,為促進自治區中小企業快速、健康發展,2005年自治區設立了2000萬元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同時,發佈了《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暫行管理辦法》,對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支持額度、申報條件及申報流程等進行了規範。自2011年開始,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又增至1億元,以後還要保證20%的逐年遞增。
據了解,今年,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有望達到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