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日召開的海南省推進常年蔬菜基地建設、穩定“菜籃子”價格現場會上,省委副書記、省長蔣定之代表省政府,與全省18個市縣政府市縣長簽訂了“2012年‘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目標管理責任狀”,進一步明確了市縣長是“菜籃子”工程建設第一責任人,“菜籃子”建設實行市縣長負責制,並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責任狀為各市縣確定了生産、流通、組織機構、扶持政策、市場監管等13個方面的具體責任考核目標,覆蓋了“菜籃子”工程的各個環節,其中不乏實實在在的“硬性”指標。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今年我省要新增3萬畝常年蔬菜基地,3年內實現常年蔬菜基地最低保有面積13.8萬畝,這一指標在責任狀中被具體分解到每個市縣,作為各市縣“菜籃子”建設的重要指標。在流通領域,責任狀要求今年新增設置農超對接評價專區的超市不少於2個,農貿市場評價攤位數不少於總攤位數的5%。到今年底,完成升級改造的農貿市場應不少於總數的25%。海口、三亞、儋州等主要城市的肉禽蛋菜儲備量要滿足7天的需求。在財政投入上,責任狀要求價格調節基金30%以上要用於扶持“菜籃子”工程建設,未徵收價格調節基金的市縣,新增地方財力用於“菜籃子”建設不低於5%。
責任狀規定,省政府將對今年各市縣完成以上“菜籃子”建設指標的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價,並首先針對市縣長予以獎懲。對考核優秀的市縣,給予政府表彰和資金獎勵,並在冷庫項目、市場佈局改造、財政專項補貼等方面重點傾斜。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的市縣,除相關項目資金不予支持或減扣補貼資金外,市縣政府“一把手”也要被約談,並全省通報。(記者彭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