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批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縣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為增強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提升監督管理水平,水利部2009年6月在全國組織開展了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活動,並確定了510個縣開展第一批能力建設。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特別是能力建設縣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落實責任。通過出臺配套法規,建立健全機構,加強人員培訓,完善管理制度,規範監督管理,各縣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顯著提高。截至2011年年底,已有489個縣按期達到能力建設標準,並通過驗收,驗收通過率為97%。
全國第一批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縣建設取得了五大成效。一是配套法規大量出臺。各地制定、修訂了一大批政府和部門規範性文件,包括省級文件100多件、縣級文件近2000件,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驗收、監理、監測、規費徵收等內容,增強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二是履職能力明顯提升。各地建立健全機構,充實隊伍,強化培訓,更新執法設備裝備,努力提高履職能力。三是監督管理日趨規範。各能力建設縣進一步強化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監督檢查、設施驗收、規費徵收等工作,實現了對生産建設項目從立項到完建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四是內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各地相繼制定了督察、檢查、報告、日常管理、廉政建設、社會監督等2800多項制度,進一步強化對人員隊伍的管理,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落實到事。五是“三率”大幅度提高。通過驗收的能力建設縣水土保持方案審報率平均達到91%,實施率平均達到81%,設施驗收率平均超過70%,較能力建設工作啟動前有明顯提高。
各地在能力建設中的很多成功經驗和做法值得推廣借鑒,一是高度重視,精心部署;二是立足實際,制定方案;三是加強督導,全力推進;四是多方籌措,保障經費;五是交流培訓,借鑒提高;六是加強協作,部門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