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2年清明節期間調整北京市機動車
和非北京市進京載客汽車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2012年 第2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2年部分節假日的安排,現對2012年3月31日至4月4日期間,北京市機動車和非北京市進京載客汽車交通管理措施進行以下調整:
一、本市機動車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的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二、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不受《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的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和9時至17時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