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從4月1日起,天津市各區縣地稅局實行納稅人涉稅事項“先辦後審”工作制度。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時,窗口稅務人員先行辦理,事後再對申報資料和實際調查結果進行對比核查,並最終確定審核審批意見。此舉極大方便了納稅人的生産經營活動。
據介紹,地稅部門將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由“先審後辦”改為“先辦後審”的服務模式,顛覆了傳統的“受理—審理—辦理—出件”的一貫做法。市地稅局有關人士解釋説,實行“先辦後審”後,涉稅事項審批過程並沒有減少,只是把為納稅人“出件”的環節前置到首位,審理的環節後移。以前納稅人要辦理一項涉稅事宜,必須經過稅收管理員、副所長、所長、局長層層審批的過程,辦結過程最快也要一週時間。實行“先辦後審”制度後,將許多涉稅事項都放到了辦稅服務廳,讓徵納雙方通過窗口直接交流,對於通過書面形式審查能夠核準的申請事項,稅務人員當場出具正式文書予以核準,納稅人領件時間只需幾分鐘。隨後,稅務人員再進行“後審”,在後審調查審核過程中,如發現納稅人違法違規的,及時啟動糾偏機制,對於不應核準的申請事項送達正式文書停止執行,並對納稅人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記者 黃海京 岳付玉 通訊員 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