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辦法》已經陜西省政府2012年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陜西省實際,制定本辦法。在陜西省行政區域內,老年人享受本辦法規定的相關優待服務,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可辦理《陜西省敬老優待證》。
辦法規定,機場、車站、碼頭等應當設置老年人購票專用窗口,公共交通工具應當設置老年人專座;機場、車站、碼頭、金融機構、醫療機構、公園、旅遊景點、風景名勝區、博物館、紀念館和有關老年人優待服務義務單位,應當設立老年人優待服務標示牌,明示優待服務內容,履行優待服務義務;政府給予70周歲以上老年人一定的生活保健補貼等。
辦法規定,持《陜西省敬老優待證》的老年人,享有以下優待服務:(一)免費進入公園、旅遊景點、風景名勝區、博物館、紀念館等;(二)免費使用收費公共廁所;(三)就醫時,優先掛號、檢查、化驗等;(四)每年一次免費健康管理服務;(五)優先購買機票、車船票;(六)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有關優待服務;(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優待服務。
本辦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30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發佈的《陜西省老年人優待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