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出臺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黑名單制度,明確由監管部門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及相關人員的不良行為進行記錄,並定期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違規嚴重的機構或個人。
制度規定,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有以下嚴重不良行為的:發生重大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事故;生産、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情節嚴重;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藥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偽造許可證、藥品醫療器械批准證明文件、檢驗報告書,法人授權委託書等相關證件銷售藥品醫療器械;違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管理規定,發佈虛假廣告;拒不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抗拒執法等,將列入“黑名單”,5個工作日內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向同級衛生、工商、醫保、金融、進出口管理等部門通報,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列入重點監管對象,並追蹤整改直至達到要求,相關機構及個人3年內不得參加各種評先選優。
與黑名單制度相配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立了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不良行為記錄製度,健全群眾舉報制度,對違法違規生産、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的不良行為,及時記錄單位名稱、案由、違法違規行為等信息,歸入信用檔案。同時,建立藥品醫療器械質量誠信評價制度,定期對企業和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進行質量信用評價,並將質量信用評價情況記入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