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在寧夏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環保部與自治區人民政府簽訂了寧夏“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已經簽訂。要完成自治區“十二五”目標任務,寧夏在今後4年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動態削減任務將達到33.24%、31.8%、20.37%和27.87%。削減任務如此艱巨,若不採取果斷措施,不僅減排任務完不成,還將造成寧夏環境質量下降。
“十二五”寧夏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為:2015年全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2.6萬噸和1.67萬噸以內,比2010年分別減少6%和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控制在36.9萬噸和39.8萬噸以內,比2010年分別減少3.6%和4.9%。
據了解,寧夏“十一五”期間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強度是全國降幅較大的省區之一,但由於寧夏産業結構“倚重倚能”特徵突出,目前排放強度仍然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5倍和3.6倍,是西北地區平均水平的1.7倍和1.8倍,分別排在全國第一和第二位。要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強度需下降60%和72%,要達到西北平均水平,需下降40%和45%。由於寧夏産業結構短期內不會有較大改變,要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大幅下降,存在巨大的困難。據環保部核查,寧夏自備電廠煤耗普遍偏高和污染減排措施嚴重滯後也造成二氧化硫污染物的排放量偏高。固原地區仍有100余家規模5000噸以下、治理無望的小澱粉廠,年排放化學需氧量達到1萬多噸,佔到全區此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7.14%。同時,寧夏部分市、縣落後産能並沒有徹底關停,這些落後産能排放的污染物嚴重影響了全區污染減排任務的完成。
“2012年是寧夏污染減排的困難期和關鍵期。”5月2日,自治區環保廳廳長馮志強表示,自今年起寧夏既要削減主要污染物減排削減存量,又要消化因經濟增長和火力發電快速增加而産生的巨大新增排放量,為此自治區政府決定,要通過加快淘汰落後産能、加快主要行業重點減排項目建設等多項措施確保“十二五”減排任務完成。
今年,寧夏要對非工藝需要的企業自備電廠、年産5000噸以下的馬鈴薯澱粉企業、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廢紙造紙企業和煉鉛企業燒結機、鼓風爐全部予以關停和淘汰,確定全年淘汰落後産能焦炭195萬噸、鐵合金0.6萬噸、電石22萬噸、水泥120萬噸、造紙20萬噸。造紙、石化、化肥等重點水污染工業企業必須全面完成造紙廢水深度治理工程,未按期完成建設任務的停産治理,全面開工建設化肥企業氨氮治理和石化、發酵、澱粉等行業廢水深度治理工程,仍不能達標的停産治理直至關停。
當日,自治區政府分別與五市人民政府及寧東管委會簽訂2012年工程減排目標責任書,自治區環保廳廳長馮志強也分別與自治區重點企業負責人簽訂了減排目標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