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下發開展2011年度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情況核查的通知,將從6月中旬開始,全面考核2011年的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情況。國家級核查將按省份分3批進行。
核查內容包括9個方面。一是核查森林管護責任落實、管護設施、管護效果等情況;二是核查職工轉崗就業人數、就業崗位和結構情況;三是核查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公檢法司、政府部門以及消防、環衛、街道等社會公益事業機構職工的人數和工資發放情況;四是核查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保險情況,分別核查在冊職工人數、參保人數、統籌形式、繳費等情況;五是核查2010年、2011年的在崗職工工資總額、平均人數、平均工資和工資構成情況;六是檢查木材停伐減産情況,及林木採伐證和運輸證的審批核發手續是否完備;七是核查工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中心)機構建設、目標責任狀簽訂情況、人員配備、工作經費、制度建設和工程檔案信息管理等;八是核查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財政資金及地方財政投資的計劃、到位、管理和使用情況等;九是核查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兌現情況。
核查將採取抽樣調查和全面調查相結合的方法,由國家林業局天保辦隨機抽樣産生全國天保工程縣級單位的抽查數量,各省(區、市)在滿足抽樣精度的前提下,自行確定縣級單位的抽樣數量,各縣級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國家級核查初步確定從今年6月中旬開始。
為確保核查工作順利開展,國家林業局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切實重視核查工作,指定一名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級天保工程管理機構要嚴把質量關,防止走過場;各級天保工程管理機構要與計劃、財務等機構密切配合,按照國家級核查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於今年5月底全面完成自查和復查工作,並將省級復查報告報送國家林業局;各級天保工程主管部門要保證《通知》要求的各項資料完整無缺。(實習記者 潘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