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召開的中央財政支持青海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培訓會議上了解到,今年,中央財政首次對社會組織進行重大的專項支持,為青海的社會組織落實項目資金662萬元。
今年,中央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用於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這是中央財政首次對社會組織進行重大專項支持,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社會組織建設發展和服務管理的高度重視。尤其在項目和資金安排上,突出了對包括青海在內的西部地區、民族地區的傾斜和照顧。在全國已經立項的377個項目中,青海省有19個項目,佔到總數的約21%,項目資金達662萬元,也超過全國各地的平均數。
通過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實施,旨在為擴大群眾有序參與、增強社會自治、化解社會矛盾,拓寬了渠道,為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