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佈,從2012年1月起,將全省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降低這兩類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門檻”。
調整後,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分為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60%、100%共3個檔次。參保繳費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旨在解決低收入群體繳不起費、參保難的問題,使更多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低門檻”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2011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39903元。調整最低繳費基數後,參保人員如果按照40%的標準繳費,全年需要繳納3192元。調整前,如果按照60%的最低標準繳費,全年需要繳納4788元。相比而言,調整後,今年每人可減輕負擔1596元。
參保人員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多少與繳費數額、繳費年限緊密挂鉤。繳費數額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為此,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提醒參保人員,在選擇繳費基數時,應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和承受能力,盡可能選擇較高的繳費基數,確保自己退休後能領到較高的養老金。